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05日 消息来源: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一条 根据中共海北州委办公室、海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刚察县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北办发〔20198号)和《中共刚察县委刚察县人民政府关于县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刚发〔20194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挂县人民防空办公室牌子。

第三条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州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和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和人民防空工作的集中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和人民防空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住房和城乡建设和人民防空规范性文件草案;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和人民防空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和人民防空方面的问题,并提出建议。

(二)承担保障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建立和完善住房保障管理制度;拟订保障性住房、危旧房改造的中长期规划和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全县城镇建设风貌研究,制订相关办法;负责城镇、乡镇、农村设计和建筑风貌管理工作;承担历史文化名城(镇、村)及传统街区、建筑文化遗产保护和监督管理有关工作。

(四)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组织实施住房制度改革相关政策。

(五)负责工程建设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以及征收拆迁的协调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和工程施工许可;监督指导施工图设计审查、防雷设计审查及备案工作

(六)承担指导、规范村镇建设的责任。组织实施村镇工程规划建设和技术服务;监督执行村镇建设工程技术标准;负责农村危房改造的改善工作。

(七)承担建设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监管的责任。组织实施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规章制度;负责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的监督管理;参与建设工程质量、施工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八)承担建筑市场监督管理、规范市场秩序、推动建筑行业发展的责任。

(九)承担建筑节能和行业科技成果推广的责任。组织实施建筑业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标准,负责全县建筑节能管理和新型墙体材料的推广应用工作。

(十)承担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规范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业发展的责任。组织实施房地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产业政策;负责房地产开发、房地产转让、房屋租赁及房地产中介服务的监督管理;负责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

(十一)承担城镇市政公用事业规划编制,监督实施城镇燃气、供热行业发展规划、政策;承担城镇燃气、供热运营和安全管理;对市政公用设施安全运营进行监督、检查。

(十二)监督实施城乡建设防灾减灾规划;负责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及市政设施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施工、监理等的监督管理。

(十三)承担县城乡住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四)拟订通信警报规划、平战结合发展及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人民防空组织指挥的保障工作;负责人民防空指挥通信网络信息化建设;监督城镇防空袭方案和各项保障方案的落实;指导群众防空组织建设和训练工作。指导、检查战备值勤;指导和督促检查平战结合工作;指导人民防空工程设施和指挥、通信设备开发利用及平战功能转换,推进防空防灾一体化建设;负责人防工程拆除、新建民用建筑项目审批;管理人民防空经费和物资,并对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依法收缴易地建设费;战时组织人民群众开展防空袭,配合城镇防卫、要地防空作战,协助有关部门消除空袭后果,恢复生产和生活秩序。承担县国防动员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

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负责天然气、石油的生产、运行、流通、供应保障等行业管理,按管行业管安全的原则负责天然气、石油行业(含输储设施)生产、运行、流通、供应保障等方面安全管理。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天然气、石油行业规划建设,编制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按有关规定核准天然气、石油(含输储设施)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按管业务管安全的原则负责天然气、石油行业规划安全,参与天然气、石油项目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按有关规定对原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拟订城乡燃气、供热行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城镇燃气、供热运营和安全管理。

第四条 根据《刚察县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规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不设内设机构。

第五条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行政编制4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

第六条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七条 本规定由县机构编制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县机构编制管理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八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办公地址刚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位于刚察县沙柳河镇东大街66

    办公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联系电话0970-8653181

    单位负责人马斌林

单位负责人简历

   马斌林:男,汉族,19783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19996月参加工作,现任刚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刚察县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

    1999.06--2003.10 刚察县公安局热水派出所民警(工勤)(期间:2001.08--2003.12中央党

                      校函授学院法律专业本科班学习)

    2003.10--2004.01 刚察县公安局看守所民警(工勤)

    2004.01--2008.03 刚察县公安局沙柳河城管派出所民警(科员)

    2008.03--2012.07 刚察县公安局治安大队队长(科员)

    2012.07--2015.09 刚察县公安局党委委员、治安大队队长(科员)

    2015.09--2019.04 刚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兼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

    2019.04--2021.09 刚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

    2021.09至今   刚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兼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