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海北藏族自治州全域旅游促进条例》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08日 消息来源:

青海省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

《海北藏族自治州全域旅游促进条例》

 

610日,青海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海北藏族自治州全域旅游促进条例》,202071日起施行。

《条例》的制定坚持简洁、精准、特色的立法原则,紧密结合海北州全域旅游发展实际,围绕促进全域旅游发展主题,构建了以总则、规划与实施、保障与促进、服务与管理、法律责任、附则为主要内容的框架体系,《条例》共三十三条,具有五个鲜明特点:一是突出全域旅游,明确立法目的。二是突出科学发展,强化规划引领。三是突出改革创新,促进产业发展。四是突出服务理念,规范旅游市场。五是突出依法治旅,明确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