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海北藏族自治州自治条例》
发布时间:2020年07月08日 消息来源:

青海省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

《海北藏族自治州自治条例》

 

610日,青海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海北藏族自治州自治条例(修订)》,自202071日起施行。

新修订的《海北藏族自治州自治条例》共八章六十九条,分为“总则”“自治机关与其他地方国家机关”“经济建设”“社会事业”“生态环境保护”“民族与宗教事务”“人力资源”“附则”。《自治条例》的修订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了省人大常委会精细立法、特色立法要求,坚持简洁、精准、特色的立法原则,修订突出了以下内容:对“总则”内容进行了补充完善,对主要章节进行了调整充实,突出了自治州地域特点和民族特色、突出自治州生态环境保护优先理念。条例突出新时代主题,严格遵循上位法,集思广益、深入论证、反复修改、精益求精,是一部符合人民意愿、体现海北特色的地方性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