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察县财政局
2023年会计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年08月22日 消息来源:

  一、检查范围和时间

(一)检查时间检查时间2023年7月17日920日其中:部门单位自查从7月17日至7月底结束;重点检查从8月1日至9月20日前结束,可根据实际提前完成。

(二)检查范围。主要检查2022年度会计信息质量,必要时追溯到以前年度,延伸或调查相关单位。

二、检查范围和内容

(一)自查范围

行政事业单位(10家)刚察县审计局中国共产党刚察县委员会办公室、刚察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刚察县生态环境局、刚察县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刚察县就业服务局刚察县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刚察县吉尔孟乡人民政府、刚察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刚察县哈尔盖镇寄宿制民族小学。

(二)重点检查范围

1、行政事业单位(7家)刚察县应急管理局、刚察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刚察县佛协会)、刚察县融媒体中心、刚察县医疗保障局、刚察县泉吉乡寄宿制民族小学、刚察县泉吉乡中心卫生院、刚察县泉吉乡人民政府。

2、国有(民营)企业(1家)刚察县鲁援生态饲料有限公司

3、代理记账机构(1家)刚察县天硕会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三)重点检查内容

(1)行政事业单位。一是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执行情况;二是单位财务资金收支核算、账表核准和会计规范管理;三是严肃财经纪律落实情况以及内部控制管理;四是“三公经费”、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相关问题。

(2)地方国营或民营企业。按照“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监管要求,联合有关行业主管部门、重点关注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情况,严厉查处伪造会计凭证、虚构经济业务、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等严重违法行为。一是对金融机构或政府投融资平台,重点关注其内部控制、资产质量和债务风险等情况,揭示风险隐患,防范系统性和区域性风险,如:企业违规拆解资金或提供对外担保;通过关联交易等方式虚增收入;利用政府信用违规举债、明股实债、循环注资、少计提资产减值或者折旧等行为。二是关注企业或单位是否存在自行制定、但不符合现行统一的财务制度等情况。

(3)代理记账机构。按照《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规定,重点检查代理记账机构备案信息真实性、规范性、完整性。一是检查是否超出代理记账经营许可范围招揽审计、评估业务,是否违规参与承办审计、资产评估业务获取服务收入;二是检查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是否建立健全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是否存在做假账、提供虚假财务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检查是否存在不公示收费项目和标准、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行为。

、检查工作组织

    长:宣    县财政局局长

 员:陈晓丽  赵宝香  齐欣悦  第三方会计事务所

四、 工作要求

  被抽取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安排,积极组织力量开展自查,将会计监督检查与财务管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等紧密结合起来,提高综合成效。加大部门内部自查力度,主管部门不仅要查部门本级而且还要组织力量认真检查下属各单位,在检查的基础上,完成本部门的自查报告。

 

 

                   刚察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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