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察县泉吉河流域水环境治理与生态修复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01日 消息来源:

     一、建设项目基本概况

刚察县泉吉河流域水环境治理与生态修复工程位于海北州刚察县泉吉河流域,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态湿地建设工程、岸坡生态治理工程、生态退化修复工程、洄游通道及湟鱼栖息地生境重塑工程项目总投资4603.71万元。

    二、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水环境治理与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海北州刚察县生态环境准入要求,施工期严格按照环评提出的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保护措施进行施工,加强施工期环境监督管理,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将可控制在允许范围内。项目建设后,可实现生态绩效目标,有效保障泉吉河青海湖水质,减少河流水体对河岸土壤的冲刷和淘洗,提升岸坡稳定性,提升区域水源涵养能力,具有生态正效益。从环境保护角度讲,本项目建设可行。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位于评价区域内的周边居民及相关人群。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项目施工期及实施后可能带来的环境问题希望以何种方式减缓项目产生的环境影响征求公众对项目在运营过程中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四、征求意见稿获取方式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uBq8b4XvYn_pRlwTO-f1fQ

提取码:7rl0

查阅纸质版环评报告书请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以电话或者电子邮箱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提交书面意见。

1)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海北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监测站

联系人及电话杨晨 0970-5965125

2环评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青海海禾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电子邮箱:144650982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