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导诚信经营   规范价格行为
倡    议   书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18日 消息来源:

尊敬的市场经营主体:

为进一步规范价格行为、稳定市场秩序,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有序竞争环境和放心消费环境,全力配合做好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青海湖示范区的创建工作,刚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全县市场经营者发出“倡导诚信经营,规范价格行为”的倡议。

一、遵守价格法律法规。自觉遵照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青海省价格监督检查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努力营造公开透明、公平交易的市场价格秩序和良好消费环境。

二、模范遵守商业道德。认真履行市场主体责任,正确树立“诚信经营光荣、价格欺诈可耻”的经营理念,恪守“信誉第一,诚信经营”的商业道德,运用先进的市场营销方式,获取合法的经济效益,促进自身健康可持续发展。

三、坚决杜绝价格欺诈。严格履行明码标价义务,杜绝使用欺骗性或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引诱消费者进行交易;杜绝虚构原价、虚构降价、虚假折扣、虚假馈赠、以次充好、数量短缺、质价不符等违法行为进行价格欺诈,努力创建放心的消费环境。

四、严格规范经营活动。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对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商品和服务,严格执行政府指导价格,不擅自涨价或提高收费标准。并在经营活动中做到不相互串通,不合谋涨价,不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不囤积居奇哄抬物价,把党和政府稳价保供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真正惠及广大消费者。

五、维护产品价格品牌。加大刚察名特优农畜产品的开发宣传力度,通过开发地方特色产品、延长营业时间、开通网络配送服务等创新方式,进一步扩大地方品牌影响力和市场占有率,保持特色农畜产品品质和价格稳定,合理增加经营收入。在此,我们倡议全县餐饮经营者执行熟制牛羊排不高于98元/斤,对售价为羊排68元/斤、牛排78元/斤的市场主体,挂牌“名品店”宣传推介提升知名度。

六、真诚接受社会监督。积极参与“诚信体系建设”“价格诚信单位”“明码实价示范店”“名品店”创建活动支持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健全消费者投诉处理机制,积极配合并服从价格主管部门监管。认真受理消费者的投诉,虚心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共同营造诚信经营良好氛围。

营造良好的价格环境,既离不开广大市场主体经营者的积极参与和支持,也离不开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努力。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建共创共享,为营造我县良好的市场经济环境,促进全县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价格举报电话:0970--8652204

0970--8652208

 

                              刚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