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社会福利政策  保障弱势基本生活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05日 消息来源:县民政和扶贫开发局

近日,县民政局为全县1753人70岁以上高龄老人发放2018年高龄补贴共计239.11万元,为19名孤儿、236名困境儿童发放基本生活保障金58.44万元,有力地保障了全县高龄老人及孤儿、困境儿童等社会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需求。  

长期以来,我县认真落实社会福利政策,扎实推进高龄及儿童福利补贴发放工作,实现全县70岁以上高龄老人、困境儿童、孤儿生活补贴全覆盖。为做好2018年度发放工作,县民政局采取多种形式,深入调查了解高龄老人、孤儿、困境儿童基本情况,及时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增发或停发高龄老人、孤儿、困境儿童生活补贴。同时,积极与县财政、金融等部门协调沟通,实行高龄补贴“民生一卡通”社会化发放,并借助信息化手段实现对发放工作的动态管理。

据悉,高龄补贴现行标准分别为70-79岁老人每人每年1320元、80-89岁老人每人每年1440元、90-99岁老人高龄补贴每人每年1680元。2018年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金每人每月提标100元,现发放标准为每人每年8400元,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年1800元。

 撰稿:索南卓玛    编辑:德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