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产业成为刚察经济的中坚力量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26日 消息来源:

  近年来,刚察县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青海(刚察)重要讲话精神,紧扣“使青海成为国家重要的新型能源产业基地”的重大要求,多元化协调发展风电、太阳能等新能源产业布局。目前,扎苏合光伏产业园区和大唐风电等7家规上光伏企业运行良好,建成新能源装机容量达33.05万千瓦(光伏26.6万千瓦、风能6.45万千瓦),年总发电量达到4亿千瓦时;正在推进国家能源集团“源网荷储”120万千瓦、热水330千伏汇集站、圣湖330千伏变电站以及中核汇能“源网荷储一体化”+“牧光互补”100万千瓦“增量混改”重点示范项目;还储备了江仓10万千瓦和央格拉5万千瓦“采煤沉陷区”光伏项目,为全省打造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不断贡献刚察力量。

  2020年-2022年,全县共计入库税收收入49888.37万元。其中:清洁能源行业入库税收收入12410.51万元,占比达24.88%,税收总量占比不断提高。分年度看:2020年入库税收收入16519.15万元,清洁能源行业入库税收收入3383.93万元,占比为20.48%;2021年入库税收收入19279.16万元,清洁能源行业入库税收收入4595.79 万元,占比为23.84%;2022年入库税收收入14090.06万元,清洁能源行业入库税收收入4430.79万元,占比为 31.45%。

  截至2023年11月9日,县域内14家新能源企业共计缴纳税款9404.19万元,其中增值税收入3400.75万元,企业所得税2102.26万元,耕地占用税3568.67万元。同时,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明确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事项的通知》(青政〔2023〕25号)文件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在我省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纳税人按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对我省设立的太阳能发电等园区认定为工矿区,园区内的纳税人按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这表明随着我县光伏项目的推进,城镇土地使用税将再为我县带来新的税收收入,新能源产业已逐渐成为县域经济支柱产业和新的经济增长极。

  下一步,刚察将持续加大新能源产业培育力度,让优质风能和光能等生态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经济优势,加快县域经济绿色转型,既让农牧民群众端上“绿色碗”、吃上“生态饭”,也彻底畅通刚察经济社会发展绿色新通道。


来 源:县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焕角龙什多

审核人:史忠民

发布人: 罗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