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检+”助推未成年人六大保护融通发力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21日 消息来源:

今年,刚察县人民检察院“格桑花”未检工作室持续贯彻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理念,立足四大检察职能,深入践行“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以“未检+”助推“六大保护”融通发力。

以“未检+学校”当好成长的引路人

全面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刚察县人民检察院积极争取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支持,实现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全覆盖,并开展“定制化”法治宣传活动,用法治力量,精心守护高原“格桑花”。联合县妇联、民政、团县委等单位,赴刚察县各个中小学开展“未爱守心,携长风与你同行”“奋进新征程,同心护未来”等法治宣讲活动共计15余场,受众2000余人。拓展“全接触”式宣传形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施行两周年及国际“六一”儿童节来临之际,刚察县人民检察院开展了“检爱同行,共护花开”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工委成员、“未检观察员”、家长及学生代表参加。提升线上法治宣传力度。未检干警围绕预防校园欺凌、远离毒品、预防性侵等多个方面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制作出学生喜闻乐见的法治宣讲课程,并拍摄《“未”你而来 与你同行》短剧宣传片,通过“两微一端”扩大宣传范围至每一个学生、每一个家庭中,切实增强了法治教育的吸引力和覆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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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检察+家庭”当好港湾的点灯人

精准制发督促监护令。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围绕案件成因进行调查分析,个案研判,针对监护缺失、家庭教育存在的突出问题,因案施教发出“督促监护令”,采取宣告送达形式,通过现场宣读督促令内容,现场解读法律规定,督促引导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推进专业化家庭教育指导。将亲职教育特殊预防作为工作重点积极推进,邀请妇联、共青团、派出所工作人员等共同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以全方位、多元化的专业家庭指导模式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温馨健康的家庭环境,筑牢未成年人家庭保护的防线。着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庭教育促进法》。通过法治进牧区、进社区活动,针对未成年人案件中存在监护缺失及不到位的问题,制作汉藏双语版节选《中华人民共和国庭教育促进法》宣传册并发放,有效引导家庭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法治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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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检察+社会”当好源头的吹哨人

推进制度落实,实现源头预防。持续督促落实“一号检察建议”,积极推动案件线索强制报告和移送、行业入职查询等制度机制建设。联合教育局对教职工等从业人员开展入职查询,堵塞漏洞死角,把好源头防范关。挖掘个案问题,推进特别监管。对在工作中发现的酒店违规接纳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共同入住和烟酒售卖点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等问题,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并开展“回头看”工作,确保整改效果,有力整治社会安全隐患漏洞。强化延伸履职,助推行业治理。在“护航开学季”进行了全面的公益诉讼线索摸排调查,实地走访调查全县各中小学校园、幼儿园及周边的小卖部、超市、文具店、书店,重点摸排了食品安全、烟酒售卖、非法出版物、公共安全、娱乐场所违规接待等情况,督促职能部门依法履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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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未检+司法”当好正义的守护人

依法严厉打击犯罪。对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坚持细致审查严格监督,从严从快批捕起诉,加强侦查监督协作配合,及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确保准确从重从严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同时,联合公安局、人民法院、教育局、民政局、团县委、妇联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共同推进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落实特殊保护制度。把对未成年人的特殊司法保护贯穿整个检察阶段的刑事诉讼程序中,实现诉讼全过程、全方位的“特殊保护”。严格执行涉罪未成年人羁押必要性审查、犯罪记录封存、合适成年人到场、心理疏导等特殊制度。延伸职能强化效果。强化内部协作机制,畅通案件线索移送渠道,加大司法办案过程中对困难妇女儿童的救助帮扶力度,坚持“应救尽救”原则,今年对于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3名未成年人当事人及时给予救助,确保司法救助工作落到实处,用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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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察县人民检察院将坚持“教育、感化、挽救、预防”方针,在推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上求实效,全力打造刚察未检工作品牌,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涉未成年人案件,努力为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贡献更大未检力量。


来  源:县人民检察院

审  核:党永珠

监  制:聂连其

总监制:谭  莉 

转  载:县融媒体中心

发布人:罗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