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县长、各副县长工作分工的情况通报
发布时间:2023年09月07日 消息来源: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热水煤炭产业园区管委会,县新农村建设服务中心、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县长斗拉

主持县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审计监督、统计调查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审计局、县统计局。

副县长孙建德

负责市场监管、食品药品安全,对接山东省、聊城市对口支援、农村服务合作经济组织、行政审批、政务服务、电子政务等工作。

分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对口支援办公室、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县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县政府电子政务中心。

副县长童占春

受刚察县政府县长、青海湖景区管理局刚察管理分局局长委托,主持刚察管理分局日常工作。

负责刚察县青海湖区域内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生态保护修复、社会参与等工作,协调青海湖景区管理局和刚察县政府相关单位开展青海湖区域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协助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对刚察县青海湖区域内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生态环境和水利行政部门管理。

协助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做好青海湖国家公园创建、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青海湖示范区创建工作。

分管青海湖景区管理局刚察管理分局,哈尔盖保护站。

联系青海湖景区管理局及所属有关单位。

常务副县长吉狮卫

主持县政府常务工作。负责财政税收、金融监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震减灾、文化旅游、体育建设、广播电视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文体旅游广电局。

联系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编办、县文联、县委网信办、县融媒体中心、县税务局、县气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农业银行刚察支行、刚察农商银行、邮储银行刚察西大街支行、人民保险刚察支公司。

副县长马生莲

负责教育、卫生健康、医疗保障、爱国卫生、民政、退役军人事务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卫生健康局(县爱卫会办公室、县红十字会)、县医疗保障局。

联系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残联。

副县长任青

负责交通运输、城乡建设、住房保障、农牧水利、科学技术、脱贫巩固、乡村振兴、新农村建设的技术支撑和服务、农村环境卫生治理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交通运输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新农村建设服务中心、县城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省种羊繁育推广服务中心、青海湖农场、县委农办、县科协、青藏铁路公司刚察工务段。

副县长张国德

负责公安、司法、国防动员、行政执法、信访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信访局。

联系县委统战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民武装部、县委政法委、武警刚察中队。

副县长马俊

负责工业经济、电子商务、国资监管、企业改革、通信管理、招商引资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热水煤炭产业园区管委会。

对接央企及中央单位对口支援工作。

联系中国移动刚察分公司、中国联通刚察分公司、中国电信刚察分公司、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刚察县供电公司、中国石油刚察分公司、中国石化刚察分公司。

副县长蔡奇山

负责发展改革、机关事务管理、民族语言文字、外事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政府办公室(县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县民族语言文字工作中心)、县发展和改革局;协助分管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

联系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县委党校。

副县长黄明铭

负责自然资源、林业草原、生态环境、民族宗教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县生态环境局、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山水林田湖项目办公室。

联系县工商联、县佛教协会、县烟草公司。

为便于工作衔接,副县长之间建立互补关系。孙建德、吉狮卫同志互补;马生莲、任青、蔡奇山同志互补;张国德、马俊同志互补;童占春、黄明铭同志互补。互补一方如外出挂职交流、考察学习、调研走访或请休假,主动协调在岗另一方及时补位履职;互补双方均不在岗时,由吉狮卫同志负责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