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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察县2023年行政处罚案件公示
发布时间:2024年0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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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刚察文体广电旅游局未按规定落实环境影响报批手续案件
2022年3月1日,我单位环境监察执法人员对塘渠村产业配套建设项目进行日常环境监督检查时发现,该项目点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手续,但未按要求进行审批已开工建设。
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作出责令整改违法行为和行政处罚7万元的决定。
二、富民绿色种养殖合作社未按规定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案件
2023年7月24日,我单位环境监察执法人员对富民绿色种养殖合作社进行日常环境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养殖场未集中收集污水。经调查发现,该养殖场露天养殖产生的粪便与雨水混合发酵产生恶臭气味,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
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五条之规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之规定。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除臭和粪便集中收集措施。2、处行政处罚2万元。
2023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