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热水煤炭产业园区管委会,县新农村建设服务中心、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3年度刚察县促进牛羊出栏奖励办法(试行)》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刚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8日
2023年度刚察县促进牛羊出栏奖励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调动养殖户出栏的积极性,促进牛羊出栏流通,引导产销有效衔接,保障市场供应,特制定《刚察县促进牛羊出栏奖励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办法所称促进牛羊出栏奖励资金(以下简称奖励资金),是指对牛羊出栏养殖户给予奖励的县级出栏补贴资金,资金量不少于200万元。
第二条 奖励资金坚持“引导多调出多奖、责权对等、注重绩效”的原则。
第二章 优惠政策扶助对象及条件
第三条 优惠政策扶助对象为农牧户。
第四条 参与出栏的农牧户按照每头牛20元、每只羊10元的标准奖励。同时,根据省乡村振兴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用好光伏帮扶收益促进脱贫群众增收有关措施的通知》(青乡振局〔2023〕57号)精神,为拓宽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稳定增收渠道,对脱贫户和监测户补栏种畜按照每头牛200元、每只羊100元的标准奖励;对脱贫户和监测户出栏牲畜按照每头牛100元、每只羊50元的标准奖励,最高不超过3000元/户(自《办法》印发之日起至2023年12月25日结束。各乡镇人民政府切实承担起监督管理工作,要求提供乡镇、收购方、牧户的三方签字收据,以及当日付款金额截屏、图片资料等)。
第五条 支持各乡镇在西宁市城东区、城北区、城西区、城中区、城南新区设立刚察牛羊肉直营店,每个乡镇补助资金10万元,共计50万元(主要用于租赁商铺补助、产品运费补助,各乡镇政府组织经营主体申报,提供印证资料,经工信部门审核确认后,提交县财政负责发放补贴)。
第六条 在完成州定目标任务后,以州级奖励资金对超额完成出栏任务的乡镇按照超额数量排名给予奖励。
第七条 参与促销活动对象可优先享受刚察县农担公司和财政局的双向贷款贴息政策(具体措施:入围企业、经营组织可根据对购销数量程度给与双向贴息,贴息补助是在储备开始至销售完毕期间按照贷款时公布的LPR为基准进行贴息,农担公司按LPR 的50%贴息,县财政按LPR的50%贴息,其中农担贴息部分需农担公司提供担保后才能兑现)。
第八条 参与促销活动的对象可优先享受刚察县“购销优惠计划”进入协作银行的快捷贷款审批程序,获得利率优惠(具体措施:纳入企业、经营组织可快速进入贷款审批流程,优先支持贷款发放)。
第九条 参与促销活动的对象可优先享受协作银行的最低利率(具体措施:入围购销企业、经营组织在刚察范围的金融机构贷款利率可享受国家基准利率)。
第十条 参与促销活动的对象可优先享受国家税收方面的减免政策(具体措施:入围的企业、经营组织可根据具体促销数量可在税收方面享受一定的减免,具体以税务部门为准)。
第三章 奖励审核标准
第十一条 出栏量以乡镇畜牧兽医站产地检疫票据或乡镇人民政府审核依据为准。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二条 接受优惠政策扶助的养殖户严禁骗取资金奖励,一经查实,将收回已安排的奖励资金,并按有关规定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刚察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行,在出栏期结束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