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察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21日 消息来源:

2023年刚察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全面依法治政治责任,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结合年度民族宗教工作,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县民宗局推进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法制建设工作机制

建立主要负责人统一领导、分管领导分工负责、科室各司其职的部内法治建设工作机制,结合本单位实际,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民宗工作要点与民族宗教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二)发挥示范作用,扎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我局领导班子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法治建设各项决策部署,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讲话精神,坚持以身作则,就《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进行逐条逐项学习解读,常态化教育引导部机关全体干部职工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坚持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真正把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所列职责一条一条履行好、落实好。同时,本着“就工作研究政策,就政策研究工作”总体思路,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宗教事务条例》《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等法律法规,掌握重要理论观点和政策规定,不断提高统战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三)加强执法培训,推动执法队伍建设。

为进一步提高统战民宗干部执法水平,进一步转变作风,规范执法行为,根据县依法制办要求,组织部分干部参加由县司法局举办的行政执法培训,同时安排部门未取得执法证的干部参加了全县执法证统一考试,全面增强了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意识,使大家在思想上高度重视执法工作,提高了执法人员在日常工作中的业务能力。

)规范行政执法,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

1.加强宗教事务依法管理。一是按照藏传佛教寺院自主管理和清真寺“三级”管理模式,强化寺院民管会组织建设,建立健全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制度,并修订完善寺规僧约。二是根据2022年制定的《关于治理“清真”概念泛化的实施方案》,设计制作的全省统一“清真”食品标识,2023年全面清理铺面门头阿语标识和宗教元素7家。三是在完善宗教教职人员信息档案的基础上,根据人员动态管理工作实际,统一制作填写《僧尼入寺审批备案表》《离寺僧尼登记表》《僧尼请假报告单》《游散僧尼登记表》,形成电子与纸质双重档案,进一步加强人员信息动态管理。

2.创新宗教寺院管理工作。在寺管干部管理方面,严格落实活佛驻寺、宗教人员外出请销假、重点宗教人员帮扶管控等长效机制,开展驻寺干部“换岗互调”,明确驻寺干部“一二三四”工作职责,发挥“六员一体”作用,开展“五个一”活动,有效提升了寺管干部服务水平和驻寺工作效率。在僧尼培训方面,10月20日举办新时代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培训班,内容主要涉及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知识,进一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提高重要时期的思想意识,强化寺院管理工作,提升宗教教职人员法治意识。

二、存在问题

一是机关党员干部学法用法的自觉性还需进一步提高;二是法治宣传在形式和手段上还不够创新。

三、2024年工作开展计划

(一)持续抓好机关法治建设。加强对统战民宗干部的教育培训,把法治学习摆在突出位置,加深对党的统战民宗工作方针政策的把握,不断锻炼统战民宗干部的党性品质和法治水平,提高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的能力。

(二)切实加强学法用法教育。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大力宣传和解读《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宗教事务条例》《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等,深入开展政策法规宣传教育活动,为全统战民宗领域营造良好的社会法治环境。

)完善行政执法机制建设。针对在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对照法治政府建设要求,不断加大工作力度,不断完善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制度和机制的建设,确保行政执法工作的稳步推进和规范开展,为我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出积极贡献。 

)行之有效地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在保证驻寺干部日常普法的基础上,充分利用三月寺院法治宣传月、4·15国家安全法宣传日、八月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等时间节点,以专题讲座知识测试图片展览多种形式利用广播、新媒体、宣传栏等集中开展宗教领域普法宣传活动,努力探索和开辟普法宣传工作新渠道,提高普法宣传工作的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