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出来的危险驾驶罪!青海一驾驶人被判处拘役+罚金!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15日 消息来源:

酒驾、醉驾
是不可原谅的违法犯罪行为
轻则拘役处罚吊销驾驶证
重则车毁人亡、害人害己
尤其
抱着侥幸心理铤而走险
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
当你拿起车钥匙的那一瞬间
结局就已尘埃落定
同德县交警大队
现曝光一起醉驾引发交通事故案例
请各位驾驶员
勿抱侥幸心理,以身试法




2023年12月07日22时50分许,驾车人切某无证酒后驾驶青EA###号现代牌小型轿车沿同唐公路由北向南驶往同德县城方向,当车辆行驶到同唐公路12公里加200米处时与相对方向行驶的由加某驾驶的甘N###号帝豪牌小型轿车相撞。
经鉴定,驾驶人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60.25/100ml,属醉酒驾驶。某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引发交通事故,承担此次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2024年04月8日,同德县人民法院经过公开审理,某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两个月十五天,并处罚金2000元。






酒后驾驶
已经让许多人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那么多血的教训
希望广大驾驶员引以为戒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这不是一句简单的宣传语
更是一条警戒线
切莫以身试法

为什么酒驾发生事故的概率会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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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精会麻痹人体机能,包括视觉、触觉,影响判断和操作能力等,让驾驶行为变得危险。  

✎ 视觉:一般人在正常状态下的视野可达到180度,但如果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0.08%,视野就会缩小。在这种情况下驾车极易产生危险。

✎ 触觉:饮酒后,人的手、脚触觉能力会大大降低,可能导致驾驶人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 判断和操作能力:饮酒后,人对声、光等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无法准确判断距离和速度。

✎ 疲劳程度:饮酒后,人会出现困倦、短暂睡眠等情况,无异于“闭眼开车”,极易发生交通事故。

2


酒精会麻痹人的心理、让驾驶人轻视甚至无视酒驾的危害。

✎ 自以为没醉:饮酒后,一些人容易出现超乎寻常的“自信”,自认为还能够开车,对酒驾危害重视程度不够、防范心理较差。

✎ 心存侥幸:一些驾驶人认为“不会那么巧碰上交警”,甚至还有驾驶人认为“就开一小段没事”。但谁也无法预料危险的发生,喝酒不开车是驾驶人应当具备的最基本的安全意识。
   在此
 海南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
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切勿心存侥幸酒后驾车
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行车意识
平安出门,安全回家!
来  源:青海海南州交警支队
发布人:罗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