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察县新冠感染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通告
发布时间:2022年08月16日 消息来源:

近期国内多地发生本土疫情,新疆、西藏、海南、浙江、内蒙古等省份疫情快速发展,疫情传播风险较高。8月12日以来,我省海西州、海南州、黄南州、玉树州、海东市、西宁市先后发现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人员,省内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我县疫情输入风险骤增,“外防输入”仍是目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重中之重,为切实保障全县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加强主动报备。请8月5日以来有西藏拉萨、阿里、日喀则,新疆伊犁、乌鲁木齐,浙江金华,海南三亚、儋州,广东湛江,内蒙古锡林郭勒、乌兰察布、巴彦淖尔等省外中高风险及疫情发生地旅居史人员,8月10日以来有海西州德令哈市、大柴旦行委、都兰县,海南州共和县,海东市民和县,黄南州同仁市等中高风险及疫情发生地旅居史人员,来(返)县时需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主动通过“青海省疫情防控报备系统”报备行程信息,抵县后第一时间向所在单位、村(社区)或所住宾馆报备,如实提供活动轨迹和个人健康状况,并主动配合执行我县相关防控措施。不主动报备、刻意隐瞒信息,造成疫情传播引发严重后果的,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二、压实“四方责任”。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始终将严防“疫情输入”放在首要位置,严格落实“四方责任”,激活常态化疫情防控指挥体系,科学研判疫情防控形势和动态,切实将各项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落实落细落到位,保持县、乡、村(社区)三级疫情防控指挥体系畅通,严格落实24小时应急值守值班制度。
三、迅速开展风险人员排查。各乡镇、各部门、包联小区单位立即对各疫情发生地来(返)县人员进行拉网式排查,对排查出的风险人员,按照《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要求,分类精准落实相应管控措施。各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对干部职工及家属、分管行业从业人员进行排查,排查出来的人员第一时间向所在村(社区)报备。各乡镇要组织辖区村(社区)开展对疫情发生地人员排查和登记上报工作。
四、加强风险人群管控措施。对有高风险区7天旅居史的人员,采取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在集中隔离第1、2、3、5、7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对有中风险区7天旅居史的人员,采取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在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1、4、7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有低风险地区7天旅居史的人员,3天内应完成2次核酸检测,并做好健康监测。凡有涉疫城市旅居史的来(返)县人员,抵县时间未超7天的,主动进行“3天2检”(2次采样需间隔24小时);抵县已超7天的,以及与涉疫地区来人有接触史的人员,主动进行1次核酸检测。
五、严格落实重点人群核酸检测。集中隔离场所、定点医疗机构工作人员、进口冷链食品储存加工企业一线人员作业期间每天1次全员核酸检测;普通医疗机构发热门诊相关医务人员每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快递外卖、酒店服务、装修装卸服务、交通运输服务、商场超市和农(集)贸市场工作人员、普通医疗机构除发热门诊以外的工作人员,每周进行2次全员核酸检测。
六、强化村(社区)疫情防控措施。各乡镇要筑牢村(社区)防线,安排人员值守,全面提级村(社区)防控措施,对省外来(返)县人员严格落实“信康码”、“行程码”和核酸“落地检”证明查验工作,做好信息登记等工作,引导居民主动配合村(社区)疫情防控,近期不举办聚集性活动。
七、主动接种疫苗。预防新冠肺炎最好的办法就是接种疫苗。通过接种疫苗能够对个体和人群形成有效保护,特别是老年人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可有效降低感染率、重症率和病亡率。60岁及以上老年人完成全程免疫满6个月的应尽快进行加强免疫,做到“应接尽接”,共同筑牢我县疫情防控免疫屏障。
八、减少人员流动。因近期省内外疫情处于快速发展阶段,我县人员近期非必要不赴有疫情发生的地区开展旅游、探亲等活动。
九、做好个人防护。请广大群众时刻做好个人防护,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公共场所活动时,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养成勤洗手、勤通风、勤消毒、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的良好生活习惯。请密切关注自己及家人的身体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咳嗽、味嗅觉丧失等症状,请佩戴口罩及时到就近的正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就诊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如实主动告知个人接触史、旅居史和活动史。

刚察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

2022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