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内容: |
我是应届大学生,户口生源地为咱们县的。用人单位不接收档案,需要把档案发回原籍。我是直接填写县人民政府的地址吗?不懂怎么操作,烦请告诉我流程,邮递地址和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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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情况: |
回复时间:2021/5/6 回复内容: 尊敬的网友: 您好! 您咨询的问题我方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现回复如下: 高校毕业生学籍档案托管方法: 第一:1、高校毕业生的学籍档案由其就读学校按学生生源地,通过中国邮政邮寄回学生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就业局保管。 2、学籍档案由学校老师交到学生手中,必须由学生本人自行带回生源地,交到户籍所在地就业局保管。 第二:档案检查合格后,就业局工作人员将其信息登记在《传递档案册》上,收档人与交档人双方签字确认,一式两份盖章。《传递档案册》一份作为存根保留在县就业服务局。一份由交档人保留,可做学籍档案移交凭证,方便以后调取档案。 注意事项: 学籍档案在邮寄或自带过程中需妥善保存,确保档案完整,不得损毁,私拆封条。户籍所在地就业局有专人负责保管,在接收档案时工作人员会先检查档案是否完整,若发现有损毁、拆封痕迹的,此类档案就业部门一律不接收,若档案保存完好无损,则可进行正常登记录入。 举例:生源地/户籍所在地为刚察县的学籍档案, 邮寄地址请填写为: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刚察县人民政府西大厅就业服务局窗口 签收人:王英(收) 邮编:812399 联系方式:0970-8653803
刚察县就业局 2021年5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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