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察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第一条 根据中共海北州委办公室、海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刚察县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北办发〔2019〕8号)和《中共刚察县委刚察县人民政府关于县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刚发〔2019〕4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实施国家、省州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法律、法规,拟订自然资源、林业草原规划等相关政府规章并组织实施。
1、办公地点:青海刚察县热水路与伊克乌兰路交叉口
2、传真号码:0970—8653026
3、办公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4、单位联系电话:0970—8653026
5、机关简介:刚察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主要履行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自然资源确权、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及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等职责。下设4个事业单位,分别是: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服务中心(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牌子)、综合调查中心(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牌子)、刚察县草原站(刚察县林业站、刚察县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中心牌子)和刚察县林场。
6、内设机构:(1)综合办公室,主要职责: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政务、事务工作;按照局领导的安排,召集安排局党组会议、局务会议等,负责局党组会议、局务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局综合性文稿信息、局领导讲话稿的起草;负责以局名义召开全县性会议的组织协调等工作;负责年度考核目标的拟定以及考核组织工作。(2)财务室。主要职责:负责财务公开工作;预决算;职工工资(含离退休)、医保社保、预决算、财务报表、会计档案,负责机关财务、固定资产管理、
7、领导信息:
党组书记:叶旦
1995.09--1998.07 青海省湟源畜牧学校草原专业学习
1998.07--2004.11 青海省刚察县哈尔盖乡政府办事员(其间: 2001.09--2003.11中央党校函授学院行政管理本科班学习)
2004.11--2010.12 青海省刚察县机要局工作(2004.12晋升为科员)
2010.12--2014.11 青海省刚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宣传教育室主任
2014.11--2016.08 青海省刚察县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工委专职副书记
2016.08--2018.03 青海省刚察县哈尔盖镇党委委员、副书记
2018.03--2020.10 青海省刚察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2020.10--2021.05 青海省刚察县委组织部副部长、一级主任科员
2021.05--2021.06 青海省刚察县哈尔盖镇党委委员、副书记、政府镇长人选、一级主任科员
2021.06--2024.09 青海省刚察县哈尔盖镇党委委员、副书记、政府镇长、一级主任科员
2024.09-- 青海省刚察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党组书记
局长:安永熙
2000.09--2003.07 湖北职业技术学院人文艺术系汉语言专业就读;
2003.07--2006.11 刚察县地方志编纂办公室秘书;(其间:2005.09--2007.07 在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就读;)
2006.11--2010.02 刚察县伊克乌兰乡人民政府秘书;
2010.02--2011.07 刚察县沙柳河镇人民政府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武装部长;
2011.07--2013.02 刚察县沙柳河镇人民政府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2013.02--2016.08 刚察县沙柳河镇人民政府镇长;
2016.08--2021.05 刚察县吉尔孟乡人民政府党委书记;
2021.05--2024.03 刚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党组书记、局长。
2024.03-- 刚察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局长
8、下属单位:
(1)综合调查中心,主要职责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负责全县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负责管理全县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相关工作。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工作。负责全县矿产资源管理工作和全县测绘地理信息管理管理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2)草原站,主要职责:负责全县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负责监督管理全县荒漠化防治工作。负责全县国家公园事权范围内的保护管理建设规划和标准。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负责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发展相关工作。拟订县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政策以及相关林业产业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业产业发展、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开展生态扶贫相关工作。指导全县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全县林业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保护建设预算内投资、国家和省、州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核国家规划内、省、州级预算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执行国家在林业和草原方面的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等。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3)林场,主要职责:承担县绿化委员日常工作。森林资源调查、森林保险、森林督察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4)确权登记服务中心,主要职责:负责全县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