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一条 根据中共海北州委办公室、海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刚察县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北办发〔2019〕8号)和《中共刚察县委刚察县人民政府关于县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刚发〔2019〕4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州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制定行业规章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牵头组织实施各项促进就业政策。组织实施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落实就业援助制度。
(四)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落实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组织实施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
(五)统筹推进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实施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参与查处重大案件。
(六)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政策,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负责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业务范围审批,组织实施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职称评审和继续教育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表彰奖励制度,承办县委、县政府表彰奖励、评比达标表彰日常管理工作。
(七)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八)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事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实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第四条 根据《刚察县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规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设内设机构。
第五条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行政编制4名。其中: 局长1名,副局长2名。
机关工勤人员事业编制1名,今后“退一减一”,只减不增。
第六条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七条 本规定由县机构编制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县机构编制管理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八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办公地址:刚察县沙柳河镇电力巷4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联系电话:0970-8651107
单位负责人:安永熙
负责人简历
2000.09--2003.07 湖北职业技术学院人文艺术系汉语言专业就读;
2003.07--2006.11 刚察县地方志编纂办公室秘书;(其间:2005.09--2007.07
在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就读;)
2006.11--2010.02 刚察县伊克乌兰乡人民政府秘书;
2010.02--2011.07 刚察县沙柳河镇人民政府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武
装部长;
2011.07--2013.02 刚察县沙柳河镇人民政府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2013.02--2016.08 刚察县沙柳河镇人民政府镇长;
2016.08--2021.05 刚察县吉尔孟乡人民政府党委书记;
2021.05-- 刚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党组书记、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