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调研组来州调研民族区域自治法实施情况
7月23日至25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民委副主任委员孙大发带领的专题调研组来我州调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贯彻实施情况。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昂毛、省人大民侨外委副主任委员马连龙陪同调研。
24日,在州民族文化活动中心召开了汇报会,专题听取了州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情况和当前影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突出困难和问题的汇报,并听取对《民族区域自治法》贯彻执行的意见和建议。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永魁主持座谈会,州人民政府副州长哈斯巴图作专题汇报,州法院、检察院、发改、财政、住房和城乡建设、扶贫开发、教育、农牧、经商、民宗、卫生、环境保护和林业、交通运输部门负责人参加座谈会。州发改、财政、住房和城乡建设、扶贫开发、教育等有关部门作了发言。
孙大发副主任对海北州贯彻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一是学习宣传到位,《民族区域自治法》在各级领导、干部、群众中深入人心。二是少数民族干部茁壮成长,并走上了各级领导岗位,少数民族干部比例大、素质高,为自治州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突出的重要的贡献。三是自治州经济发展较快,地区生产总值、地方财政收入增长快。四是少数民族的权益得到切实保障,认真落实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充分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和语言文字,高度重视少数民族生产生活,民族教育得到加强。
针对我州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出现的贫困人口面大、基础设施差、民族教育面临困难大等新情况新问题,孙大发副主任强调,对海北来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任重而道远。对全国来说,没有少数民族地区的小康社会,就没有全国的小康社会。民族区域自治法是实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基本法律,是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法治保障。海北要紧密结合实际,深入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认真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充分发挥民族地区优势,采取有力措施加快发展,确保到2020年与全国同步实现小康。(记者 刘剑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