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晏县“三项”举措强化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
发布时间:2013年08月06日
消息来源:http://www.qhhb.gov.cn
为进一步加强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促进城乡低保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操作阳光透明,保障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推动城乡低保政策持续健康发展,海晏县做到了以下三项工作举措,进一步加强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
一是确定城乡低保对象。严格经村(社区)初审评议、乡镇审核、县民政部门审批,从程序上杜绝“人情保”“关系保”。确定低保对象实行县、乡镇、村(社区)“三榜公示”“三级审核”制度。二是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严格了低保准入门槛。对低保对象实行严格的动态管理,实行季度审核制度,严把低保“入口关”,疏通“出口关”。并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城乡贫困居民纳入低保范围。三是做到保障人数有进有出,保障标准有升有降。第二季度动态时取消超出保障线(公益性岗位见习岗位)的城市低保对象237人,其中人户分离61户111人,新纳入低保96户177人。动态管理率达13.3%。
(海晏县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