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源县住房保障建设成效明显
近年来,门源县始终把解决好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作为建设和谐新门源的重要举措来抓,以“住有所居,应保尽保”为目标,多措并举,全力推进住房保障建设。
一是扩大覆盖面。扩大保障对象,保障面积标准由人均面积8㎡提高到16㎡;租金补贴标准由低保家庭每月每平方米6元提高到8元,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对象由单身职工和新就业人员逐步向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扩展,并通过公共租赁住房,为外来务工人员提供住房保障。
二是完善配套设施。把加快配套设施建设摆在出位置,不断加大力度,做到配套设施建设与保障房工程主体同步规划、同期建设、同时交付使用,确保已竣工保障性住房能及时及早投入使用。目前,争取落实上级资金3676万元,县级自筹946万元。
三是积极探索筹融资方式。在加大财政性资金筹集力度的同时,积极探索筹融资方式,充分利用国家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的信贷支持政策,利用保障性住房建设专项资产抵押、土地使用权抵押等方式获得金融对保障性住房的信贷支持。共筹集私募债1815万元,缓解建设资金压力。
四是透明操作。继续抓好公平分配和入住后管理工作,积极探索创新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机制。在分配入住过程中,层层把关、层层监督、层层筛选,对筛查出的对象经“三级审核、三榜公示”的工作程序严格确定。
五是集中建设与配建相结合。采取集中新建与在小区中配建相结合,在集中新建576套的基础上,在旭红锦苑、东城嘉苑、阳光佳苑、彩虹小区中配建保障房970套,全部竣工入住。
六是强化信息公开。对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量、项目进度、开竣工时间、入住时间、分配房源和套数、批次分配对象、分配结果等信息通过媒体、电视等方式等及时向全社会公开。
七是注重质的提高。尽可能把房源安排在交通比较便捷、设施配套齐全、学校周边等区域,提供便捷的居住条件。着力打造一批“造价不高质量好,面积不大功能全,占地不多环境美”的保障性住房示范小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