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州城镇职工大病医疗保险正式启动
发布时间:2013年08月23日
消息来源:http://www.qhhb.gov.cn
西海讯(督查)为切实减轻参保职工大病患者的就医经济负担和有效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的发生,我州城镇职工大病医疗保险于8月20日正式启动并在全省率先上线运行。
海北州城镇职工大病医疗保险作为新医改一项重点工作,经过软件开发、系统测试等诸多环节的精心筹备,于8月20日正式上线运行。城镇职工大病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60元,从城镇职工医保统筹基金中按上年末实际参保人数划转建立,起付标准为7000元,即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人员在年度内全部住院自付医疗费超过起付标准以上部分均纳入报销范围(不含自费部分),报销比例为85%。此项政策是我州医改工作中又一项惠民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