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创建工作现场推进会在我州召开
发布时间:2013年08月30日 消息来源:http://www.qhhb.gov.cn

  8月27日至28日,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创建工作现场推进会在我州召开。会议以现场会的方式,总结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创建工作阶段性工作成效,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作,更好地推动创建工作深入开展。
  省委副书记、省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王建军主持会议并讲话。省委常委、统战部部长、省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省创建办主任旦科总结了全省创建工作开展情况并就如何做好下一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王建军指出,在推动创建工作深入开展中要树立“一盘棋”思想、发挥“一把手”作用、强化“《青海省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实施纲要》这本经”的引领、突出一年内的重点、培养一支干事的队伍、建立一套管用的机制。他强调,各级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对青海社会政治大局稳定的关键作用,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巩固和发展各族人民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的良好局面。各地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亲力亲为,用心谋划指导,用力督促检查,抓好创建工作落实。要对照《纲要》提出的任务,制定具体的行动方案,在破几个题、办几件事、开展几项活动上下功夫,努力使创建活动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一样,做到不虚、不空、不偏。要按照《纲要》提出的“三年强基础、八年创先进,重点抓好第一年”要求,先把一年里的重点事抓彻底、办利索,做到重点工作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要舍得把得力的干部放在一线抓创建,把创建的过程作为培养锻炼干部的过程,让干部在创建中经风雨、见世面、长才干,在与群众打交道、接地气,呼吸泥土芬芳的过程中接受教育。要结合实际,把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建起来、完善好,保证各项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旦科强调,各级党委、政府在逐项落实10个方面20项重点任务的同时,要抓紧落实深化思想引导、夯实基层基础、化解矛盾纠纷、做好宗教工作、加强社会管理等5项最为紧迫的任务,确保在上述重点领域取得阶段性成效。
  会议期间,与会人员现场观摩了海北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实地了解了基层创建先进区的情况。海北、海南、黄南州及格尔木市、化隆县作大会交流。 (建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