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州军(警)民共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
发布时间:2013年10月09日
消息来源:http://www.qhhb.gov.cn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海北州军(警)民共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活动的实施意见》,广泛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活动。州民政局党组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及时召开会议进行安排部署,指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成立了由州民政局局长为组长、州双拥办专职副主任及各驻州部队政治部主任为副组长的海北州军(警)民共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双拥办,具体负责共建工作的指导协调,安排部署和督导落实。同时制定出台了《海北州军(警)民共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活动实施方案》。方案详细制定了创建活动工作目标、标准及实施步骤,任务分解到单位,并明确了单位联系领导及具体负责人等重要措施。
通过广泛深入地开展海北州军(警)民共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活动,将进一步夯实创建活动基础,不断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纵深发展,使我州军民融合式发展思路贯穿始终的路线得到进一步加强。
(州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