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源县司法局开展社区矫正监督检查评定工作
发布时间:2013年10月12日 消息来源:http://www.qhhb.gov.cn

为认真贯彻落实《海北州社区矫正执法责任书》的各项要求,进一步了解和掌握全县社区矫正日常管理工作和社区服刑人员遵守《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情况

为认真贯彻落实《海北州社区矫正执法责任书》的各项要求,进一步了解和掌握全县社区矫正日常管理工作和社区服刑人员遵守《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情况。近日,门源县司法局根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青海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与检察院建立了社区矫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在工作中全面落实社区矫正各项执法措施,邀请县检察院检查组对皇城、麻莲、北山、阴田、苏吉滩、珠固、浩门、东川、西滩司法所在社区矫正工作交付环节、监管措施、档案资料等方面进行了监督检查和工作评定。并与社区服刑人员面对面进行谈话,详细检查了社区服刑人员遵守社区矫正各项制度和法律法规情况。检查组认为,全县各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达到了“三个到位”,即:社区矫正工作要求规范到位、社区矫正工作监管教育到位、社区服刑人员思想认识到位。

(州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