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源县“五个五”提升法律服务质量
为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中心服务水平,充分展示法律援助中心窗口单位的良好形象,门源县法律援助中心狠抓“五个五”和充分发挥法制宣传、公证、律师、人民调解等司法行政内部职能为一体的“大法援”法律援助服务平台,采取集中受理、分散提供服务的方式,为困难群众提供及时、快捷、便民、高效的法律服务,奏响优化便民和谐曲。一是以“五类”确定法律服务重点。依据门源实际,从社会地位、经济状况等方面把农民工、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和妇女等五类人员列为法律援助工作的重点服务对象,从其实际困难出发,开通“绿色通道”,服务弱势群体。二是以“五制”强化援助工作职能。为使法律援助中心制度化、规范化,建立健全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度、政务公开制度、值班制度和回访制度等工作制度,要求中心律师按制度办事,依制度律己,强化中心的工作职能,提升中心的工作效率。三是以“五零”提升法律服务质量。以办案零收费、服务零等待、流程零障碍、质量零差距、对象零投诉的“五零”为目标,着力提升法律援助的服务质量。办案零收费即中心办理案件执行无偿服务原则,杜绝向当事人变向收取任何费用;服务零等待即法律援助服务热线24小时开通,并在县妇联、总工会、残联、民政局、团委所等机关部门和社会团体设立法律援助网络单位工作站,形成纵横交错、点线结合的服务网格、“半小时服务圈”,实现法律援助案件“零等待”;流程零障碍即开辟弱势群体法律援助“快车道”服务程序,对涉及“五类”重点服务对象的问题,如农民工工伤赔偿问题、老年人申请赡养问题、未成年人请求支付抚养费问题、社会保险纠纷等均不予审查经济条件,实行特事特办;质量零差距即规范办案流程,实行案件“一接待一笔录一取证一开庭二小结三回访”的工作程序,加强案件办理质量监督,对象零投诉即规范法律服务行为,公开监督电话及律师的身份、职务和投诉电话,确保法律援助律师办案尽职尽职。四是以“五高”提高援助工作素养。要求法律援助中心以工作高能力、形象高标准、办案高效率、诉讼高质量、调解高水平“五高”为宗旨,提高援助中心的办案效率,提升援助律师的自身素养,提高群众对援助中心的满意度。五是以“五心”打造和谐法律服务。结合司法行政系统开展的法律服务活动,以当事人“忧心而来,宽心而去”为工作目标,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坚持以人为本,注重以心换心,认真推行“耐心、关心、责任心、信心、宽心”五心帮扶服务活动,实行依法审查,有困必援、有难必助、高效服务。
(门源县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