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州开展2013年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点)创建活动
发布时间:2013年10月18日
消息来源:http://www.qhhb.gov.cn
为推进全州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事业发展,海北州农牧、旅游部门根据农业部、国家旅游局从2013年到2015年继续开展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示范点创建活动的要求,我州通过自我创建,农牧、旅游两家以《青海省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和示范点创建活动管理办法》为依据,加强沟通,密切配合,联合评定,将门源县推荐为“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 门源县珠固乡东旭村桃花源基地推荐为“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申报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要求在县域内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点在全省范围内有一定知名度的超过10家,总数须超过100家。申报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要基础设施健全,发展成长性好,近三年示范点总资产、销售收入和利税等主要经济指标稳定增长,当年营业收入要达到1000万元以上,年接待游客10万人次以上,当地农村劳动力占职工总数的60%以上。该示范县、示范点的创建,对于推进全州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事业发展,有效带动“三农”发展,在休闲农业产业化、经营特色化、管理规范化、服务标准化方面具有典型示范作用。
(州农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