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源县皇城乡“六举措”力促社区矫正工作
今年来,门源县皇城乡以“六举措”切实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教育、矫正和管控帮教工作,使全乡7名社区矫正人员心理稳定、态度端正、表现出色,积极融入到社会生产、生活中,呈现出改造积极、学法认真的良好局面。一是开展一次谈心活动。司法所工作人员每月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开展形式多样的谈心活动,主动了解他们的思想状况;就个别心理负担较重、情绪不稳定的矫正人员进行单独谈话、耐心疏导,对其提出的问题认真解答、减轻了心理负担,使其重拾生活信心,有效防止了重新犯罪情况的发生。二是组织一次公益劳动。为进一步提高社区服刑人员融入社会的主动性、积极性,每月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对乡政府附近区域的环境卫生进行卫生大扫除,对一些死角的垃圾及时清理。通过公益劳动,树立了社区服刑人员的公共服务意识,提高了他们融入社会的能力。三是举办一次集中法制教育。为进一步加强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矫正和管控工作,促进社区服刑人员遵守法律法规,每月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分别学习了《社区矫正实施办法》、《青海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知识,对社区服刑人员就教育矫正工作中应当遵守的法律、法规进行详细讲解,提高了社区服刑人员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无重新违法犯罪的倾向。四是书写一篇心得体会。经过一段时间的教育、矫正后,要求社区服刑人员对自己在改造过程中的思想、学习、遵纪守法等情况,书写一份心得体会,真正体现从思想上、行动上认清自己所犯的罪行给他人和社会造成的危害,达到从心底感恩社会、感谢国家给他们重新做人的机会。五是进行一次家访。自接受社区服刑人员后,司法所工作人员主动深入到社区服刑人员家里全面了解其家庭情况、现实表现、活动范围、经济来源、社会关系以及存在的困难问题等,与家庭成员进行一次有针对性的谈话,让社区服刑人员的家庭成员协助司法所制定矫正方案,落实相应的监管措施。六是举行一次季度考核。司法所每季度根据社区服刑人员请销假情况、改造决心、学习法律、参加公益劳动、社会表现等情况,对其进行季度考核,切实加强教育、矫正工作质量,对重点人员实施动态教育、矫正和管控,确保不脱管、不漏管。
(门源县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