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州以六项活动为载体多形式开展 创建示范州活动
在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活动中,海北州将以开展好六项活动为载体,强化创建载体的顶层设计,确保创建活动看得见、摸得着、能量化、可检验,努力形成形式上群众喜闻乐见、内容上与群众息息相关,成果上由群众共享的良好局面。
一是坚持示范推动、典型带动、表彰拉动,广泛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坚持示范带动,在全州范围内深入争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示范乡镇、示范村(社区)、示范单位和先进个人活动,先期建立一批创建先进示范点,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学先进、赶先进、当先进的热潮,引领全社会创建。注重培养不同类型的典型,在农村牧区注重培育和树立示范村典型;在各族群众中培育和树立致富能手、科技带头人、十星级文明户、文化中心户、互帮互助等先进典型;在城镇社区注重培育和树立践行“三个离不开”思想、各民族水乳交融团结的典型;在宗教寺院注重培育和树立爱国爱教、持戒守法、利益众生的典型;在学校注重培育和树立各族师生互尊互学、自立自强的典型;在企业注重培育和树立热衷民族事业、扶助各族群众发展的典型;在部队注重培育和树立为各族群众办好事、军民鱼水情深的典型,使典型榜样成为带动创建示范州的强大精神动力。大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单位和个人评比表彰活动,到2015年,州县每年8月召开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总结大会,对符合条件的地区、单位进行命名挂牌;2015年底对创建示范州过程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进行集中表彰,提高创建活动的影响力。
二是坚持改进作风、服务群众、促进发展,广泛开展结对共建活动。把创建示范州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密结合起来,积极推动城乡共建、企地共建、军民共建、对口援建,州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要与村、社区、学校“一对一”结成共建对子,丰富共建内容,帮助梳理发展思路,协调解决突出困难和问题,完善基础设施条件,发展生产,改善民生,推动民族团结,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同时在共建中接受教育、改进作风。组织动员广大党员干部与各民族贫困家庭结对子、认亲戚,面对面开展党的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和民族团结进步宣传,为困难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让各族群众感受到更多的温暖和实惠。
三是坚持整合资源、行业配合、齐抓共管,广泛开展联动联创活动。建立健全联动联创机制,把创建示范州与“文明海北”、“平安海北”、“五好基层党组织”、“双拥模范单位”、寺院 “三比一促”活动、“美丽乡村”、“劳动模范”、“巾帼建功”、“青年文明号”等创建活动紧密结合起来,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标准纳入并作为各级典型评比命名的前置条件,同时在部门、单位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中实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一票”否决,整合力量,资源互用,成果共享,相互促进,形成我中有你,你中有我,共生和睦的联动联创局面。
四是坚持注重特色、突出效果、营造氛围,广泛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突出创建工作的群众性、实践性和时代性,精心设计开展符合海北实际的系列特色主题活动,增强创建活动的吸引力、感染力,形成浓厚的创建氛围。着力推进民族团结教育进乡村、进社区、进校园、进机关、进企业、进军营、进寺院、进市场的“八进”活动。充分利用少数民族的传统节日以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等机会,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弘扬各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促进各民族文化交流。要针对不同群体设计不同主题实践活动,在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开展民族知识竞赛、文艺汇演、演讲征文、知识讲座等活动;在农牧区广泛开展联谊互动、走访慰问、治安联防、民间运动会等活动;在社区开展“民族团结家庭”和“民族团结楼栋”评比活动和系列文化体育活动,创建民族特色社区;在学校组织开展主题班会、团队活动、各族师生互动、民族知识讲座,以及组织学生深入农牧区参观考察、体验少数民族生活,为少数民族家庭困难的学生送温暖活动。
五是坚持睦邻友好、互帮互建、共同提高,广泛开展友好村邻活动。把友好村邻的结对建设作为推进创建的重要载体和抓手,由乡镇党委、政府牵头,组织引导汉族村与少数民族村、少数民族村与村、先进村与后进村和有历史矛盾积怨的村之间开展友好村邻结对建设,开展节日互访慰问,生产互帮互促,联办文体活动,协商解决问题,共同取长补短、团结进步,以村与村之间的团结和谐进步推动全州团结和谐进步。
六是坚持梳理矛盾、解决问题、整体提高,广泛开展集中攻坚活动。结合实际,对照创建标准,认真查找梳理影响本地区、本部门民族团结进步的突出困难和问题,逐项研究,有针对性的制定措施,列出解决时间表,明确责任,全力攻坚,确保全州创建目标的如期顺利完成。
(州民宗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