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州积极促进困难群体就业全力推进民生保障工作
近年来,海北州始终把促进困难群体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特别是零就业家庭和特困家庭就业援助工作作为推进民生保障的重点,积极采取强有力措施,全面落实各项再就业扶持政策,千方百计拓宽就业渠道,下大力气解决困难群体的再就业,走出了一条适合海北州情的再就业新路子,有力地促进了全州困难群体的就业再就业工作。
一是建立完善就业再就业责任制。对安置城镇各类失业人员就业、“4045”人员及困难人员再就业和控制城镇登记失业率等继续实行政府目标责任制管理的同时,进一步加大再就业资金投入,促使就业再就业工作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为搞好困难群体再就业工作提供了保障。“十一五”以来的8年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74万人,累计投入就业专项资金3.5亿元,保障了1.3万名城镇失业人员就业,城镇登记失业率年控制在3.5%的较低水平,连续8年较好地保持了全州就业形势的基本稳定,确保了社会和谐稳定;统筹城乡就业工作深入推进,五成以内的农牧区富余劳动力从转移就业实现增收,年均实现转移就业5万人,累计40万人次以上;建立免费职业培训制度,共3.3万人接受技能培训、1767人创业培训;创业促进就业工作成效明显,累计投入创业基金1422.7万元,支持政府创业小额担保贷款1.8亿元,兑现贴息资金1650万元,共扶持766名城乡劳动力实现成功创业并带动就业3063人。
二是建立困难群体援助服务机制。从难点着手,建立了帮助困难群体再就业的一系列援助机制,积极帮助困难群体实现再就业。
三是建立调查和动态管理制度,开展困难群体分类就业援助。采取入户调查登记的方式,在全州范围内对企业失业人员、城镇新增劳动力、其他失业人员和困难群体的基本情况、家庭情况、就业愿望以及培训意愿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调查,掌握了失业人员的基本就业状况。同时,对各辖区内的困难群体逐一建立台账,及时纳入重点就业帮扶对象,做到随时申请,随时登记,随时援助,实现了困难群体的动态管理。全州各级就业部门还根据帮扶对象的困难程度,有针对性地进行了就业指导,根据岗位需求情况和人员技能状况进行分类援助,及时了解工作和生活上的困难,积极为困难群体排忧解难。
四是加强劳动力市场建设,为下岗失业人员困难群体提供信息咨询平台。在原有劳动力市场服务大厅和辐射全州的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体系的基础上,积极争取信息网络建设项目,先后投入390万元建成了州、县两级公共就业服务场所和实施联网的信息网络服务体系,使人力资源市场配置人力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得以明显发挥。同时积极与浙江、山东等地联系沟通,建立了跨地区间的长期劳务协作关系,鼓励能人带动和帮扶联动等措施强化劳务协作。截至目前,共收集发布用工信息3000余条,提供就业岗位5200余个,供困难群体优先选择就业。同时在劳动力市场服务场所为困难群体设立了专门服务窗口,开展了以职业指导、职业介绍、职业培训、技能鉴定、档案托管和社会保险关系接续为主要内容的“一站式”服务,实行承诺服务和诚信服务,为困难群体提供了专门服务平台和信息咨询平台,方便了困难群体再就业。对已登记的“4045”人员和困难群体的人员实行不定期家访,随时调查就业情况;对已安置就业的人员实行定期回访,了解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社会保险接续和优惠政策兑现等情况,及时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提高就业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通过加大安置力度和拓宽就业渠道、开展 “零就业家庭再就业援助”活动、积极推行政府创业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等措施,积极鼓励和支持困难群体通过自谋职业实现再就业。对困难失业人员建立专门的台账,开展爱心接力挂钩“一帮一”帮扶活动,对新发现的特困失业职工,做到发现一个,帮扶一个,实现了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动态管理为零和特困家庭成员基本实现就业的目标。仅2012年,共帮助119名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截至目前,全州共帮助91名“4045”人员及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
(州民宗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