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州各级团干部以联点帮建助推基层民族团结创建工作
发布时间:2013年11月04日 消息来源:http://www.qhhb.gov.cn

为切实做好全州共青团系统参与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的各项工作,更好地推动基层团组织的创建工作,团州委在全州专职团干部中建立了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工作联系点制度

为切实做好全州共青团系统参与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的各项工作,更好地推动基层团组织的创建工作,团州委在全州专职团干部中建立了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工作联系点制度。按照州级团的机关干部每人联系1个县、1个乡镇团委、1个学校团组织,县级团的机关干部每人联系1个乡镇团委、2个村(社区)团组织的原则,全州专职团干部共确定了27个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联系点,其中包括3个县、9个乡镇、3所学校、7个行政村、5个社区。

在今后的工作中,各联系点的联系人将采取驻点指导、电话督导等方式,指导联系点团组织完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机制,督促落实相关工作措施和要求,协调解决联系点在创建活动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不断激发团员青年参与创建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联系点创建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为下一步发挥联系点示范带动作用打牢基础。

(团州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