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变职能简政放权——深入推进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工作
发布时间:2013年11月19日
消息来源:http://www.qhhb.gov.cn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减少行政审批事项,不断提高行政效率,优化投资发展环境,我州按照《国务院关于第七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和省政府2013年98号令的要求,开展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工作,加大行政审批清理力度,减少审批事项、简化审批程序、优化审批流程,强化对清理结果的监督检查。
在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工作中,对州本级(含省驻州执法单位)各部门报送的行政许可项目及非行政审批许可项目采取七项措施,逐一进行筛查。一查该审批项目的依据是否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的法律效力;二查该审批项目的审批权限是否在州本级;三查该审批项目是否已被国家和省(截至目前)公布取消;四查该审批项目是否已被国家和省(截至目前)公布下放到县级或改为事后备案等其他管理方式,不再实行审批;五查该审批项目即使按规定州、县级均有审批权,也要考虑是否能主动下放到县级审批;六查我州上一次清理并公布保留的审批项目中涉及取消下放的项目里,部分内容是否已被国家和省之后公布取消或调整;七查对需保留的审批项目中部分项目能否合并为同类项。
通过清理,确定并公布了我州保留的行政许可审批项目192项(其中州级153项、州县都有审批权的39项);保留的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33项(其中州级26项、州县都有非行政许可审批权的7项);取消的行政许可审批项目66项;下放的行政许可审批项目59项。
(州法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