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州农村公路管养创出新模式
近年来,州交通局针对已建农村公路存在的管养难题,结合自身实际,认真按照县道县养、乡道乡养、村道村养的管养原则,继续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全面落实农村公路管养各项制度,以深入开展“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年”活动为契机,积极探索构建农村公路管养新模式,注重实现农村公路向“建养并重、均衡发展”转变,加快推进了管养责任、机构人员、资金筹措、检查考核“四落实”和水毁抢修保通工作,确保“建即有养、养即到位”,走出了一条符合实际的好路子。有力地服务了地方的新农村建设。
一是管养责任落实。进一步理清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发展制约因素,全面落实了县乡两级人民政府和村委会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的责任主体,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向规范化、标准化发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是机构人员落实。坚持“统筹规划、分级负责、以县为主、乡(镇)村配合、依法管理、保障畅通”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原则,进一步建立健全了管养机构,配备了专兼职人员。目前,全州四县均成立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办公室,30个乡(镇)已成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站,县、乡(镇)级管理养护站组建率达100%,全州落实县、乡(镇)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站(室)人员297名,县、乡(镇)、村三级联动管理养护运行机制初步形成。大力推行“专群结合”的管养模式,在确保州域干线和主要县(乡)道采取经常性、专业化养护外,对乡道和村道的日常养护积极推行农牧民群众定额承包等方式进行养护,杜绝了农村公路失养、弃养的现象发生,有效推进全州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水平的逐年提高。
三是资金筹措落实。认真贯彻落实以政府投入为主的稳定的养护资金筹集渠道,将养护配套资金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内,逐步形成以省级财政补助、县级财政配套和成品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以及鼓励社会厂矿企业投资组成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筹措机制。同时,为配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交通发展示范试点州的顺利开展,按国办49号文规定的农村公路养护资金补助标准,加强与各县的沟通协调,今年已全部补足了差额部分,我州已提前两年实现国定“7351”标准,进一步巩固提高了农村公路的养护质量和水平。全州农村公路养护资金计划928万元,截至目前已到位1001.31万元。
四是检查考核落实。州、县两级政府将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列入政府的年度目标考核体系,由县政府与乡政府、县交通局与乡(镇)管养护机构、乡(镇)管养护机构与村委会、农牧民定额承包养护等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形成目标任务明确、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通过落实监督检查逐级考评机制,依照《青海省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检查考核办法》,定期组织检查考核,积极开展养护管理工作中的创佳评优活动,采取以奖代补的办法奖励管理养护的先进乡镇,提高了乡镇农村公路管养的积极性,有效推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水平的提高,确保了农村公路养护质量计划优良路率35.7%,路况综合指数65.2指标的全面完成。
五是抢修保通讯速及时。由于每年的雨季时机,我州气候异常,辖区内连降暴雨,雨势强,持续时间长,雨量集中,破坏力强,持续强降雨造成山洪暴发,河水猛涨,泥石流、滑坡等地质灾害频发,全州农村公路和在建工程连年遭到不同程度的水毁,路基、桥涵等冲毁,多处存在边坡和路基坍塌、山体滑坡等险情,致使部分路段交通中断。针对这些情况,州县两级交通运输部门高度重视,迅速组织人员赶赴现场查看灾情,在及时上报灾情的同时,主动加强协调联系,动员公路沿线各乡镇参与支持,投入了大量的人工、资金和机械,组织开展了水毁公路的抢险保通工作,及时修复了路基路面、冲毁桥梁和涵洞,增设了铅丝石笼等防护构造物。对一时难以恢复的及时设置了安全警示标志,确保了水毁公路的安全畅通。
(州交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