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源县拓宽法律服务渠道维护群众利益
今年来,门源县紧紧围绕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全面推行“零障碍”服务机制,努力打造法律便民服务体系,切实维护弱势困难群体利益。一是法律咨询“零障碍”,在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专设办公室,公布群众法律服务咨询热线电话,随时接待群众法律咨询,耐心解答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对于疑难问题,及时与律师联系给予解答。二是法律援助案件“零等待”,印制法律援助宣传单,列明法律援助条件、申请程序、监督投诉电话等。同时,组建法律援助三级网络,在县妇联、总工会、残联、民政局、团委所等机关部门和社会团体设立法律援助网络单位工作站,在12个乡镇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各行政村(社区)设立援助工作接待点,形成纵横交错、点线结合的服务网格、“半小时服务圈”。三是法律宣传“零距离”,加大对群众的法律宣传和疏导,为群众答疑释惑,积极沟通协调有关部门帮助上访人解决生产生活困难,实现了管理型窗口向服务型窗口的转变,使群众由原来有事找政府到如今有事找法律,群众法律意识显著增强,群众变“信访”为“信法”,进一步促进了全县和谐稳定。同时充分发挥法律援助服务平台作用,采取集中受理、分散提供服务的方式,为困难群众提供及时、快捷、便民、高效的法律服务。四是服务质量“零投诉”。健全案件受理、审查、指派、办理、回访的一整套规范程序,规范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同时建立健全重大疑难案件集体讨论制度、援助案件听庭制度、结案回访制度和质量监督管理制度等,群众满意度不断攀升。截至目前,律师参与信访接待4起,代写法律文书230份,代理诉讼、非诉讼案件51件,挽回经济损失110余万元,解答法律咨询890余人次,担任法律顾问5家。公证处共办理各类公证267件,接待来访430余人次,解答法律咨询230人次。法律援助中心接待群众来访、来电共420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05件(包括公证援助),挽回经济损失371万元,法律援助代书175份,法律援助实施完成“中彩金”项目25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