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海北州军(警)民共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活动将重点抓好六项工作
发布时间:2014年01月10日 消息来源:http://www.qhhb.gov.cn

根据《海北州军(警)民共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活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2014年海北州军(警)民共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工作将继续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确定的“十一项工程”、“六项活动”任务,始终把军民融合式发展的思路贯穿始终,认真抓好六项工作:

根据《海北州军(警)民共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活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2014年海北州军(警)民共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工作将继续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确定的“十一项工程”、“六项活动”任务,始终把军民融合式发展的思路贯穿始终,认真抓好六项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队进一步提高对民族团结进步共建活动的认识,统一思想,全员参与,积极争创,扎实推进。为使海北州军(警)民共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活动取得实效、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努力形成各部队共同参与,全面开展共建示范单位活动。

(二)不断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州双拥办定期召开会议,分析评估活动进展情况,适时提出整改措施或指导性意见,认真吸收对活动开展的意见或建议,确保整个活动按计划有步骤地向前推进。

(三)继续深入开展共建活动。各部队在共建活动中要力戒一阵风、走过场等形式主义,发扬求真务实的作风,真正在出实效上下功夫,切实把创建示范单位活动作为一项长效机制常抓不懈,使创建的过程成为部队作风建设、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质量的过程,成为服务大局、促进发展、创先争优的工作动力。

(四)积极争创达标示范单位。各部队将共建活动中的文件、影像、图片、信息等资料形成卷宗,建立档案,努力完成“一年强基础、两年创示范、五年再提升”的工作目标任务。

(五)组织相关人员考察学习先进地区共建活动。学习先进经验和好的做法,取长补短,进一步加强我州军(警)民共建工作,确保活动取得好的效果。

(六)共建活动和“双拥”工作相结合,两不误两促进。通过共建促“双拥”,通过“双拥”促共建,使军(警)地共同得到实惠,促进地方发展和民族团结。

(州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