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晏县积极行动为民解困
发布时间:2014年01月22日 消息来源:http://www.qhhb.gov.cn

海晏县为确保弱势群众难有所解、贫有所济、灾有所救,让贫困群众共享发展成果,促进和谐社会发展

海晏县为确保弱势群众难有所解、贫有所济、灾有所救,让贫困群众共享发展成果,促进和谐社会发展。海晏县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全面落实城乡低保、医疗救助、民政救灾各项政策、措施,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一是采取入户调查、审核评审、社会监督、动态管理等措施,使全县低保工作实现了程序化、标准化、规范化管理。2013年,全县城乡低保23674893人。发放城乡低保金及各类补助1650.8万元,其中,城镇低保金849.20万元,物价补贴8.25万元,取暖补助48.12万元,春节期间物价补贴90.03万元;农村低保金284万元,物价补贴5.7万元,春节期间物价补贴37.9万元,有效缓解了困难群众的生活问题。

二是为提高全县城乡医疗救助工作的信息化管理水平,于20135月启动运行了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信息系统,实现了医疗救助与其它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之间的信息对接,人员信息、就医信息和医疗费用信息共享,各项业务流程无缝衔接,救助对象“随来随治,随走随结”,方便了困难群众就医,切实解决了困难群众看病难的问题。2013年,对1295名城乡困难群众实施了医疗救助,报销医疗费及发放门诊费用 209万元。其中,城镇97.55万元,农村111.45万元。

三是针对我县自然灾害多发的现象,加强对受灾群众救助救济力度,做到了第一时间查灾、核灾、报灾,落实救灾资金和物资,保障受灾群众顺利渡过难关。2013年,全县受灾群众7315人,农作物受灾面积1.234千公顷,成灾面积0.649千公顷,死亡牲畜55头(只),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393.58万元。发放救灾款6.8万元,救灾面粉140吨。

(海晏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