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晏县就业再就业工作再上新台阶
2013年,海晏县坚持把就业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通过实施就业政策,统筹重点人群就业,加强服务促进就业,技能培训提升就业,扶持创业带动就业等措施,保持了全县就业形势的总体稳定。
一是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就业再就业工作成绩显著。2013年末,完成城镇新增就业582人;各类城乡失业人员就业233人;实现“4045”人员再就业29人;城镇失业登记率为3.1%。
二是以促进创业缓解就业压力,认真落实省州有关扶持创业文件精神,建立符合我县实际的一系列创业政策,以帮助和扶持更多有创业愿望的创业者实现自主创业,缓解就业压力。2013年11月,我县组织24名高校毕业生赴山东济南参加创业培训,有效提升了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创业激情,增强了对创业的认识。
三是开展了以“搭建劳务对接平台,帮您尽早实现就业”为主题,以农民工和农村富余劳动力为服务对象的“春风行动”,在活动中积极为各类求职者提供就业服务,及时为农牧民提供了务工动态信息。去年年末,共组织引导农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5341人(其中:跨省外出就业253人,省内流动就业1200人,地区内流动人数3888人),实现劳务经济收入2136.4万元,人均劳务收入达4006元。
四是就业培训逐步向规范性、实用性和有效性转化。2013年,共举办家政服务、汽车驾驶、皮绣、计算机等6个专业培训班17期,培训人数850人。
五是进一步规范公益性岗位、见习岗位人员的管理,落实好就业再就业政策,充分发挥公益性及见习岗位的社会效能,保障公益性及见习岗位人员的合法权益。2013年末,我县制定了《海晏县公益性岗位及见习岗位考核管理办法》,明确了用人单位管理责任,规范了人员增减变动实行上会制度,有效的维护了公平的就业机会。
六是开展就业失业登记,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和就业援助。高校毕业生凭就业失业登记证可享受国家和省、州就业扶持政策和优惠待遇,享受免费公共就业服务和规定的失业保险待遇及国家、省州规定的就业扶持政策。目前已为(包括西海镇)722名大专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并在青海人才信息网建立实名档案。
(海晏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