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州2013年度地方债券扶持农牧民新型经营主体项目家庭牧场、种养大户申报、认定工作全面完成
发布时间:2014年0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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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提升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省级示范社建设能力,培育发展家庭农牧场和农牧业专业大户,按照《青海省农牧厅关于做好地方债券资金扶持农牧业新型经营主体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青农财﹝2013﹞347号)文件要求,我州积极组织,狠抓落实,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组织申报。在公平、公正的前提下,严把质量、数量关,通过筛选,全州确定了25家家庭牧场(其中:祁连县、门源县各10家,海晏县4家,刚察县1家)、30家种养大户(门源县、海晏县、刚察县各10家)上报省农牧厅通过审核,最终确定海北州2013年度地方债券省级资金扶持的家庭牧场为14家(其中:祁连县6家、门源县5家、海晏县2家,刚察县1家),扶持资金70万元;全州扶持种养大户数为8家(其中:门源县5家、海晏县1家、刚察县2家),扶持资金24万元。
(州农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