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源严把“四关”,确保农牧区“两房”建设项目顺利实施
去年,门源县在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奖励性住房建设项目中,严把“四关”,认真做好项目分配,既保障了民生项目的顺利实施,又保障了弱势群体的切身利益。一是坚持原则,把好政策关。坚持“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把五保户、低保户、重点优抚对象、残疾人家庭等困难群体优先列入指标范围。在确定项目户时,始终把调查摸底和对象确定置于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下,实行阳光、规范操作,严格按照“户主申请、村委会和乡镇调查小组调查核实、村民代表评议、评审委员会审议、村民委员会张榜公示、镇政府审核、县审批”等7个程序进行,经审核对符合条件的进行公示,真正做到了公开、公平、公正。二是规范建设,把好质量关。对各乡镇项目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进行建筑工程技术培训,培养“技术能人”直接服务和管理“两房”建设。县民政、城建部门各聘监理1名,严格按照建房标准和抗震设防要求,对奖励性住房和危房改造项目进行全程监督检查和督促指导。各乡镇确定1-2名有经验、懂技术、会管理的乡镇干部、村民为质量监督员,和监理密切配合,进行全方位跟踪监督,切实保证了工程建设质量。同时,建立建房档案,实行一户一房一档制,由专人负责认真做好项目资料收集,并对形成的各类文字、图片、影像资料进行分类存档,在档案管理上做到资料完整、翔实、准确,有据可查。三是强化监管,把好资金关。严格执行农牧区住房建设资金“专户储存、专帐管理、精打细算、厉行节约”的原则,切实管好用好建设资金,定期向群众公示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在补助资金发放上,严格按照拨款程序和工程进度实行“631”发放模式,即基础完工发放60%,主体竣工发放30%,验收后发放10%,实行社会化发放,建房户提供存折,监理验收合格后,民政、城建直接将资金转入农户账号,审计部门不定期地对农村住房补助资金发放使用情况进行审计,规范资金使用,杜绝了资金截留、挤占、挪用和套取补助资金现象的发生。四是严格检查核实,把好验收关。在乡镇、村自查,监理审查验收的基础上,县民政、城建部门组成联合复核组,严格按照规定标准逐村逐户对每栋住房进行质量验收,确保了把“两房”建设工程建成民心工程、德政工程。
2013年,全县完成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1100户,项目总投资8250万元;完成农村奖励性住房建设2000户,项目总投资1.7亿元。农牧区“两房”建设工程的不断实施,为我县新农村建设注入了不竭的动力。
(门源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