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源以“五型”政府建设提升行政服务水平
发布时间:2014年03月13日 消息来源:http://www.qhhb.gov.cn

2013年,门源县政府严格落实行政工作程序规定和依法行政制度,积极推进服务政府、效能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阳光政府建设,使政府工作更好地服务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

2013年,门源县政府严格落实行政工作程序规定和依法行政制度,积极推进服务政府、效能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阳光政府建设,使政府工作更好地服务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一是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扎实开展“四推进四强化”活动和机关干部联系群众服务基层工作,先后对300名公务员进行了职业道德培训。扎实推进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努力改进工作作风和服务方式,投资500万元建成运行了县政府行政服务中心,设立了27个职能部门服务窗口,承办90余项审批服务事项,最大限度地为群众提供了便利、高效的行政服务。二是推进效能型政府建设。深化“执行力建设年”活动成效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强化行政效能监察,扎实开展政风行风专项整治活动,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严厉查办各类违法违纪案件,行政效率不断提高。三是推进责任型政府建设。公共管理与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防震减灾能力不断加强,矿山企业安全生产、道路交通整治、食品药品安全、民爆物品管理等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不断强化,环境保护、节能降耗、耕地保护利用、矿政水务管理、物价监控等措施全面落实,全社会安全生产形势良好,生产生活秩序井然。四是推进法制型政府建设。坚持科学民主决策,着力规范政府行政决策权,制定完善《门源县人民政府重大决策程序规定》等规章制度35项,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清理和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工作,不断改进行政复议、行政调解、信访工作,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主动加强与各群众团体、宗教界和无党派人士的联系,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推进了政务法制化,执法行为规范化。五是推进阳光型政府建设。积极推行政务、村务、厂务、校务公开和村民自治,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强化行政权力监督制约,建立了政府工作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完善了政府集中采购、建设工程招投标、重大决策事项专家评审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州县委有关规定,节俭开展节庆活动和公务活动,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政府依法行政、科学执政水平不断提升。

(门源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