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精简”加强工作作风转变
发布时间:2014年03月27日 消息来源:http://www.qhhb.gov.cn

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体要求,县政府办公室认真贯彻执行省、州、县有关精简简报和改进调查研究工作的相关规定,有力促进工作作风转变。

一、精简会议。一是严格会议报批手续,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召开的全县性会议一般不超过3小时,以部门名义召开的会议及各类专题会议一般不超过2小时。二是能通过文电、网络或其他方式传达会议精神、部署具体工作的不再召开会议,内容相同或相近的会议合并召开。截至目前,共召开各类会议32次,与2013年同期相比减少5次,同期下降14%。

二、精简发文。一是减少发文数量。领导同志在会议上的讲话已印发会议材料的,以及讲话主要精神已公开发布或作新闻报道的一般不再发文;积极推广电子公文,逐步实现文件和简报资料的网络传输和网上办理,减少纸质文件和简报资料。二是控制行文规格。能以党委、政府办公室名义发文的不以党委、政府名义发文,一家发文能解决问题的不联合发文,属于部门职责的工作一律由部门发文。三是压缩简报种类。各部门单位报送县政府的简报只保留1种。截至目前,我办编发各类简报59期,与2012年同期相比减少111期,同期下降65%;

三、精简活动。一是减少领导事务性活动。未经批准,领导干部不得出席各类开工奠基仪式以及庆祝会、表彰会、联谊会、研讨会、茶话会等,不得在活动中挂名任职、发贺信贺电、题词、剪彩等。二是减少领导应酬性活动。县级领导到基层调研,做到轻车简从,减少随行和陪同人员,接待用餐,一律从简。按照县委统一安排部署,结合《刚察县2014年县级领导干部蹲点调研的主要方法和内容》和《关于开展县级领导专题调研活动的通知》的要求,截至目前,共深入乡镇、村社、学校、寺院开展调研工38次。

(刚察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