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源珠固乡寺院法制宣传月活动成效显著
发布时间:2014年04月15日 消息来源:http://www.qhhb.gov.cn

3月份,门源县珠固乡紧紧围绕“爱国爱教,维护民族团结;守法持戒,促进社会和谐”为主题,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寺院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成效显著。一是开展“四个意识”教育活动,增强教育针对性。在宗教教职人员和广大信教群众中广泛开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宗教事务条例》、《青海省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为重点内容的宣传活动,并组织寺院民管会成员、宗教教职人员举办法制培训班。引导广大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增强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律意识和爱国爱教、持戒守法意识,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二是开展党的惠民政策宣读活动,增强教育实效性。结合中央和省委1号文件精神宣讲,在广大信教群众和僧侣中广泛宣传党和国家各项惠农强农政策,从农牧民群众上学、就医、住房、社保、寺院修缮等发生在身边的可喜变化,宣传全乡近几年来经济社会发展成就,让他们切实感受民族地区发生的翻天覆地变化,进一步激发广大信教群众和宗教人士的爱国、爱教之情,倍加珍惜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坚定了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三是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强化寺院社会管理。结合寺院实际,将寺院法制宣传教育与寺院规范管理工作紧密联系起来,积极开展依法治寺、民主管理活动,规范寺院管理。让僧侣和信教群众把寺院当作基层单位,把寺管会作为基层组织,把寺管会成员作为基层干部,把宗教教职人员作为基本群众,组织有一定文化程度的宗教教职人员撰写学法笔记和心得体会。进一步健全寺院民主管理、财务管理、僧侣学法用法、僧人入寺、僧尼户籍管理、文物保护、平安寺院建设标准等多项寺院管理制度,规范寺院管理。四是排查化解矛盾隐患,维护各民族团结和谐。通过多渠道排查和了解涉及宗教领域的矛盾纠纷,对不利于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因素和苗头做到早发现、妥善处理,同时,加强情报信息工作,及时发现和制止寺院出现的不稳定因素,严防外来人员到境内传教。深入排查寺院内部、寺院与周边村社存在的不团结、不和谐的因素,明确责任人,限期调处解决,防止各类矛盾纠纷的积累聚合和激化,确保把矛盾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门源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