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源县民政局充分发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优势努力健全农村低保运行管理机制
发布时间:2014年04月15日 消息来源:http://www.qhhb.gov.cn

门源县民政局党组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针对农村低保工作在部分乡(镇)个别村(社)中存在的“人情保”、“关系保”、“平均分配”,个别村干部“优亲厚友”、“轮流坐庄”、“拆户并户”现象和基层民政工作落实当中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努力转变作风、积极作为、超前谋划、精心组织,加大问题的排查整改力度,重新拟定起草了《门源县农村低保规范化管理实施方案》,《方案》规定低保受理实行乡镇负责制,强化乡镇在受理、评议、审核、公示等方面的职责和作用。其次县级民政部门全面审查乡(镇)人民政府上报的调查材料和审核意见,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入户抽查,逐户进行审批。同时明确低保申请人权利和责任。要求申请人书面声明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突出对家庭收入财产的申报责任。从源头上减少隐瞒家庭收入财产现象的发生,也为裁定“骗保”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提供了基础。并实行长期末端公示。对低保家庭成员、收入情况、保障金额等在村(居)委会公示栏的醒目位置进行长期公示,公开监督咨询电话,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接受群众监督。

为此,门源县及时成立了县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中心,配备四名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开展全县城乡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通过协调财政、人社、国土、住建、公安、工商、税务等部门,发挥职能优势,搭建和建立信息核对工作平台和信息数据比对系统,实现家庭经济状况数据多部门共享,强化受助家庭收入、财产状况的核查,严防骗保,促进救助对象认定的科学性、准确性,为下一步农村低保试点工作的顺利推进奠定了基础。

(州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