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州建立最低生活保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工作机制
发布时间:2014年04月16日 消息来源:http://www.qhhb.gov.cn

根据省民政厅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建立健全最低生活保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长效机制的通知》精神,为确保我州最低生活保障监督问责工作取得实效,杜绝在低保评定

根据省民政厅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建立健全最低生活保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长效机制的通知》精神,为确保我州最低生活保障监督问责工作取得实效,杜绝在低保评定

中存在关系保、人情保,减少错保、漏保、骗保、平分低保金等现象,我州及时建立了《海北州低保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工作机制》。并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责任追究工作:一是成立低保监管问责联席小组;二是确定了联席小组职责,将不定期召开联席工作会议,通报低保监督检查工作情况,研究解决低保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对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失职渎职的工作人员,依据相关规定,由纪检监察机关或组织人事部门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问责和党纪政纪责任追究,给予相应处分。三是明确了工作职责, 落实报告制度,强化日常监管;设立低保投诉举报电话,指定专人负责低保信访工作;完善通报制度;健全奖惩机制,低保工作绩效考核和监管检查结果与低保补助资金、工作奖补经费分配挂钩,与年度民政工作目标考核、选先评优、项目安排挂钩,对工作绩效突出的地区给予奖励和倾斜。此次建立《海北州低保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工作机制》对健全工作机制,规范资金发放程序,杜绝管理漏洞,推进低保制度公平、公正、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具有重要意义。

(州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