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州将于九月底前全面完成城乡低保对象重新核定工作
发布时间:2014年05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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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州城乡低保工作会议近日在西海镇召开。州政府副州长刘宝春、州民政局领导和相关人员四县主管民政副县长、民政局长、低保工作人员和部分乡镇主管领导参加了会议。会议听取了各县低保动态管理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讨论了《海北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城乡低保工作的意见》,座谈分析了低保实际操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就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州城乡低保工作作了安排部署,提出明确要求。
会上,刘宝春副州长就我州低保工作中存在的程序不完善,监督机制不力,入口把关不严,公示流于形式,动态管理不到位等问题作了深入分析,并就进一步规范低保工作作了部署,要求全州民政系统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边整边改,自查自纠,逐步提高低保管理水平,严格按低保操作规程执行,使低保真正起到兜底的作用。同时,要求低保工作人员要进一步增强低保工作的责任意识,加强自身学习,转变工作作风,切实把此项工作作好做强。
会议决定,全州农村低保从5月1日起取消指标控制,严格按照《海北州城乡低收入家庭核定办法》,重新核定城乡低保对像,九月底全部核定完成,全面实现城乡低保动态管理。各县要按此要求,认真研究和安排部署,确保工作任务按期完成,力争使我州低保工作走在六州前列。要认真修改完善《海北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城乡低保工作的意见》,提交州委、州政府研究通过后下发执行。确保低保工作健康、规范运行。
(州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