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州开展公正文明执法示范州创建活动
发布时间:2014年05月12日 消息来源:http://www.qhhb.gov.cn

 

为进一步纠正海北州部分行政执法部门中存在的执法目的模糊、理念不清、作风不实、不积极履行法定职责、执法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随意性大等问题,切实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近期,海北州开展创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示范州活动。
一、清理行政执法主体,规范委托行为
1、清理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在行政权力清单的基础上对本部门是否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自行清理,列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单位地址、联系电话、本部门主体资格来源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定”规定的具体条款,自行清理。
2、清理行政权力委托事项。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对委托实施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行为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对没有合法依据的委托行为一律予以纠正,即清理纠正委托行政强制措施和无法律、法规、规章依据委托实施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的委托行为。
二、规范行政权力的透明运行
核实岗位权力清单,各行政执法单位必须认真填写岗位权力清单目录表,并在单位每一项岗位权力后附上权力运行流程图。
三、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
各行政执法单位必须认真制定本单位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清单,州政府将依法在政府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布,未经公布的各行政执法单位的行政处罚权以后不得执行。
四、落实执法人员资格制度,规范执法队伍
1、进一步清理整顿行政执法队伍。严格按照法律和国务院、省政府有关规定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一次清理。对没有执法资格的人员,严禁履行行政执法职责;对在执法岗位却未履行执法职责的应及时调整;对被聘用履行执法职责的合同工、临时工,应坚决调离执法岗位。
2、建立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化管理系统。建立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化管理平台,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将行政执法人员的相关信息及时报政府法制办和监察局,由政府法制办和监察局审核并在网上公布。
3、加大执法人员培训力度。要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部门专业法律知识培训考试、新法律法规专题培训。
五、建立完善程序制度,规范执法流程
1、加强行政执法程序制度建设。各部门要制定完善关于告知、陈述和申辩、听证、时效、送达、执行等行政执法程序制度的各项规定,对行政执法环节和步骤进行具体规范,切实做到流程清楚、要求具体、期限明确、程序公正。
2、严格执行证据制度。各部门要教育行政执法人员严格遵守证据规则和取证程序,重点规范调查取证的行为,防止出现“钓鱼执法”、“养鱼执法”,做到取证合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不枉不纵,坚持依法调查取证。
3、规范行政执法文书。行政执法部门要在全州范围内推行全省统一规范的行政执法文书。重点加强对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文书、材料的归档和案卷管理。
4、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做好执法职权的分解,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将执法范围、执法依据、标准条件、程序步骤、具体时限及责任追究、监督形式等,在办公场所、信息公开平台、网站等媒介上向社会公布。严格执行执法评议考核制度。
六、改进执法方式,规范执法行为
1、制定重大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和并制定报送备案制度。
2、规范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为。要按照行政强制法的规定,严格遵守行政强制措施实施程序、行政强制执行程序,严禁暴力执法。
3、坚持执法与服务并重。要推行行政指导、说理式执法,切实改变重处罚强制,轻引导规范的现象。认真落实“先教育规范、后限期整改、再依法处罚”的“三步式”柔性执法程序,切实将“三步式”柔性执法程序的适用落实到行政执法程序中,体现在行政执法案卷中。
七、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规范抽象行政行为
1、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要严格执行《青海省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海北州规范性文件时效管理办法》,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集体审议制度、公开发布制度、有效期制度。
2、开展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和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八、开展重点执法领域监督检查
重点执法领域监督检查采取日常监督检查和集中监督检查相结合的方式。集中监督检查由州县政府结合本地实际选择重点执法部门,组织开展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行为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情况为重点的行政执法情况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