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察县“四项要求”明确2014年消防重点工作
消防工作事关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为全力抓好今年的消防重点工作,5月7日,县政府组织各乡镇、各部门召开会议,专题安排部署2014年消防重点工作。
会上,县公安局通报了全县2013年度消防工作开展情况,部署了今年的消防重点工作,县政府与五乡镇、县政府各部门签订了《刚察县2014年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县政府就做好2014年全县消防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进一步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消防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特别对消防基础设施、防护装备、人员配备、消除重大火灾隐患要结合实际作出具体安排部署。同时,广泛开展消防监督检查活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把消防安全的责任、措施落实到基层和具体人员身上。二是进一步完善消防安全防范措施。认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特别是对公众聚集场所、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场所,通信枢纽等作为消防检查的重点,按照发现隐患问题不放过、隐患问题得不到整改不放过、整治效果不达标不放过、出了事故责任人不受追究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坚持全面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常规检查与重大节日、重要活动检查相结合,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防止重特大恶性火灾事故发生。三是进一步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切实加强消防宣传培训教育,提高全民的消防安全意识,从源头预防上下功夫。充分运用电视、网络宣传面广、传播率高的特点,广泛宣传消防常识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公开曝光具有典型教育意义的重特大火灾案例和违法违规行为,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继续在学校、社区、乡村广泛开展《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的消防法治观念和消防安全意识。不断提高特种岗位人员的消防素质和业务水平,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 四是进一步完善社会消防管控体系。强化公安消防部队业务技能训练,深入开展执勤业务岗位练兵活动,努力提高消防队伍扑救各类火灾事故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同时,从消防事业发展的实际出发,继续把组建多种形式的社会消防队伍作为做好消防工作的重要举措来抓,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有效的安全保障。
(刚察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