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晏县开展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思路
发布时间:2014年10月30日 消息来源:http://www.qhhb.gov.cn

“十二五”时期,海晏县坚持把城镇化作为统筹城乡均衡发展的重要载体,以三角城镇建设为重点,在增强城镇综合服务功能,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程度等方面做了许多富有成效的工作,全县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持续完善,城镇化建设步伐明显加快,城镇化水平得到显著提升

十二五”时期,海晏县坚持把城镇化作为统筹城乡均衡发展的重要载体,以三角城镇建设为重点,在增强城镇综合服务功能,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程度等方面做了许多富有成效的工作,全县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持续完善,城镇化建设步伐明显加快,城镇化水平得到显著提升。目前我县城镇化率已达到54.2%,高出全州平均水平9.2个百分点,高出全省平均水平5.69个百分点,为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奠定了较好的基础。

一是建立农牧业转移人口城镇化成本分担机制。制定实施农牧业转移人口落户标准,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农牧业人口有序地向城镇转移。从政府、企业、转移农牧民三个不同层面分析研究应当承担的转移人口城镇化成本构成,实行财政转移支付与农牧业转移人口城镇化挂钩的政策,研究制定城镇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与居住年限挂钩、建设用地指标与吸纳农牧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的具体办法,构建合理完善的成本分担机制。

二是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全面推进农村地籍调查,开展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登记和确权工作,将农村宅基地纳入全国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体系,率先建立和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规范完善农村宅基地建设用地控制标准,探索建立在保障集体土地所有权人权益的前提下宅基地使用权益分配、监督、有偿使用及有偿退出、超标准宅基地处置办法等。健全完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

三是积极探索其他领域改革。根据海晏实际,在推进城乡公共服务均衡建设,城乡一体化发展、“多规融合”制度和智慧海晏建设等方面进行深入系统的改革探索,在既有的基础上,为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构建更为科学合理的体制机制。

开展新型城镇化试点建设的优势条件一是开展新型城镇化试点建设基础条件日趋完善。近年来,海晏县委、县政府在改善城镇基础设施条件,提升教育医疗水平,完善就业政策,增强社会保障能力等方面做了很多工作,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已走在全州乃至全省前列,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全面完成,城镇基本医疗卫生公共服务能力明显增强。通过推行积极的就业政策,每年可安排城镇新增就业人口500多人,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体系日趋完善,今年,全县已落实各类项目125项,年计划投资达12.71亿元,这些项目的实施改善了我县基础设施薄弱的情况为新型城镇化建设提供了优势条件。同时,海晏县三角城镇还被列入省级新型城市建设范围,随着各项建设的深入推进,三角城镇作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心城镇,将具备打造新型城镇化建设试点的基础条件。二是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能力不断提高。2011年起,海晏在推行户籍改革中,已先后为符合条件的农牧民群众办理了城镇户口,在实现农牧民转移人口户籍改革方面已积累了不少经验。而且,通过近几年的发展,海晏的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已取得了显著成效,非公有制经济占经济总量的比重已接近70%,年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600余人,加之工业园区基础设施条件正逐步完善,有能力接纳更多企业入驻海晏,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能力会不断提高,这些都将为促进农牧业人口城镇化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同时海晏县农牧业人口较少,在推动农牧业转移人口城镇化上负担相对较轻,成果会更明显。三是已提前着手开展农村宅基地登记确权工作。我县目前已完成全县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国有土地使用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已完成了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地籍调查工作的外业测绘及权属调查,现已开展数据库建设工作,计划在今年年底在全省率先完成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可提前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建立宅基地和农房不动产登记体系,为开展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奠定基础四是率先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我县于2010年率先在全省开展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争取到增减挂钩用地指标66.67公顷。拆旧区总规模67.04公顷,新增耕地36公顷,其他农用地31公顷。通过项目支持将西岔村、三联村、海东村、新泉村等8个村搬迁至交通方便,基础设施比较完善的区域,搬迁后的农村空闲宅基地土地整治为耕地或其他农用地,有效增加了耕地面积和群众经济收入。通过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在挖掘农村存量、废弃村庄、闲置宅基地整治,优化用地结构,统筹城乡建设用地等方面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五是用地指标能够保障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各项用地需求。海晏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统筹安排了2009-2020年的各类建设项目用地指标,总建设用地指标控制在2165.87公顷州政府每年给我县下达的用地指标30-50公顷,保障了规划期内工业、基础设施、商业等各类建设项目的用地需求。2014年我县在全国开展的“集约节约模范县创建”活动中成绩突出,被纳入申报全国集约节约模范县行列,可享受到建设用地奖励指标。结合我县历年的用地需求量,完全能够保障开展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各项用地指标需求。六是先期改革探索为推进新型城镇化试点建设开辟了道路。海晏在推进统筹城乡均衡发展,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建设智慧城市等方面已开展了深入的探索和研究,形成了具体的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并通过近几年的努力,在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加快城乡信息化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同时,我县还被列入了全省“三规合一”建设试点县,在探索“多规融合”制度建设上已迈开步伐,这些都为开展新型城镇化试点建设开辟了捷径。

我县虽然在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很多困难一是城镇产业支撑薄弱。海晏是财政贫困县,辖区内缺乏大产业支撑,工业主要以畜产品加工和硅铁加工为主,工业化水平低,产品结构以初级产品为主,且工业规模小,前向效应不足。服务业发展层次低,大都属于批发零售、个体运输业,对乡镇发展的带动力不强,城镇化发展的经济支撑薄弱,推动力量不足。二是城镇建设资金不足。城镇化建设需要大量的资金,但是海晏县的可用财力有限,城镇建设资金筹措难度大,综合公共服务设施不足。全县多数小城镇的基础设施建设落后,环保设施、公共厕所、休闲体育活动场地、农贸市场、停车场等市政设施严重不足。

建设新型城镇化试点的初步思路:一是加强领导,推进城镇化建设步伐。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县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为此项工作提供组织保障。拟成立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建立农牧业转移人口落户标准。凡符合“有合法固定住所,有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两个基本条件的暂住人口、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均可在所在地申请落户。同时通过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更多劳动密集型企业入户红河湾生态工业集中发展区等措施,增强工业对人口的吸纳集聚能力。三是建立农牧业转移人口城镇化分担机制。在巩固已有的建设成果基础上,通过争取及省级财政扶持资金,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等,适当提高政府在各类社会保障,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上的投入,增强基本公共服务能力,保证转移人口在就业、子女就学等方面,享受与城镇居民同等的权利,承担相应义务。同时开辟各类技能培训渠道,为转移人口提供全面细致的技能培训,加快推进转移人口后续产业的发展并提供政策支持。四是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引导农村村民宅基地建设按规划、有计划地逐步由自然村向小城镇和中心村集聚开展集体土地确权和登记工作,全面查清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状况以及各类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来源、位置、界线、面积和建设规模等情况,在坚持农村宅基地集体所有性质不变的前提下,积极探索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有偿使用制度。建立农村土地实行转包、转让、入股、租赁等流转形式。五是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一是加快“三规合一”编制工作。按照省州要求,加快“三合一”规划编制工作,确保规划合法合规推进实施,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和集约节约利用。以城乡产业融合为导向,依托城镇、小集镇建设,加快产业与城乡、园区和基地的有效对接,实现优势资源整合,推进三次产业的协调快速发展。以政府推动为主导,确保对义务教育、公共卫生、公共文化等社会公共服务领域的投入,实现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依托现有的信息网络化建设基础和技术手段,结合海晏实际,通过建设智慧政府、智慧民生、智慧产业三大模块,完成综治e通、电子政务、翼校通、智能交通、沙岛数字景区、蔬菜智能大棚等项目建设,实现人、物、城镇功能系统之间无缝连接与协同联动,提升海晏城镇形象。

(海晏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