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州全面推进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建设
发布时间:2014年11月04日 消息来源:http://www.qhhb.gov.cn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颁布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根据省民政厅关于加大社会救助工作统筹力度,全面推进社会救助工作创新发展的总体要求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颁布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根据省民政厅关于加大社会救助工作统筹力度,全面推进社会救助工作创新发展的总体要求。近日,州局及时给四县转发了省厅《关于全面建立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的通知》,全面推进我州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建设。

《通知》强调各县依托已经建立的政府领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力量参与的社会救助工作协调机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积极健全完善救助对象主动发现机制,及时了解掌握困难群众诉求;及时制定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责任追究和办理结果反馈跟踪制度,健全急难求助“首问负责制”,完善部门间分办、转接程序,明确责任分属,加强办理结果反馈跟踪,确保困难群众的合理诉求得到及时解决。

《通知》要求各县民政局充分发挥牵头协调作用,争取各县党委、政府支持,在乡镇(社区)政务大厅、办事大厅等,及时设立统一的救助申请受理窗口,建立规范的社会救助申请受理、分办、转办流程和办理反馈办法,统一规范社会救助窗口服务标准,确保在年底之前完成全州乡镇“社会救助服务窗口”设立工作,为困难群众全面打造“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的 “绿色通道”。

(州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