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连县以“七规范”为目标着力打造“阳光低保”
为切实做好2014年城乡低保重新核对评定工作, 祁连县民政系统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七规范”为目标,着力打造“阳光低保”。
一是规范城乡低保申请制度。采取“看、问、算、访、比”的调查方式,严格“谁调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工作要求,强化责任追究制,把好低保申请关。
二是规范城乡低保政策制度。在各乡镇、社区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解答,并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等媒体、村务公开栏、政务公开及公共活动场所电子屏幕连续滚动播报城乡低保各项政策,提升了城乡低保各项政策的透明度、知晓度,使城乡低保工作进一步受到社会和群众的关注与监督,把好民主评议关。
三是规范城乡低保审批制度。本着“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的原则,按照对村(社区)的复查率达到100%,入户复查率不得低于30%的要求,及时清退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采取调查人双签字原则,坚持杜绝“人情保”、“顶名保”、“拼户保”等现象,把好低保审批关。
四是规范城乡低保动态管理制度。充分利用城乡低保联动审核系统,对“三无人员”,每年核查一次;对短期内收入变化不大的家庭,每半年核查一次;对收入来源不固定、家庭成员有劳动能力的,每季度核查一次。
五是规范城乡低保“三榜公示”制度。即申请对象向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书面申请,村(居)委会评审、村(居)民代表会民主评议后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乡镇审核公示,再上报县民政局审批后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方能确定为低保对象。每个审批环节都有经办人和分管领导签字。
六是规范干部近亲属低保备案制度。建立基层干部近亲属享受城乡低保待遇备案制度,杜绝优亲厚友,有效维护城乡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确保城乡低保工作廉洁高效、公正透明。
七是规范城乡低保档案管理。建立低保档案制度,加强低保档案动态管理,严格实行一户一档,做到有档可查,有据可依。
通过重新核对评定,截至目前,祁连县共清退不符合条件的城镇低保对象398户1068人,纳入符合条件的51户100人;清退不符合条件的农村低保对象214户293人,纳入符合条件的23户33人。
(州民政局)